大专法令修正后仍钳制学生
学生组织要求废除两条恶法
刊载: Jun 11, 2014 9:12 AM | 更新: Jun 11, 2014 10:14 AM
随着3家本地大学停止25名学生的学籍,学生组织强烈要求废除两条有关大专管理的法令。
随着3家本地大学停止25名学生的学籍,学生组织强烈要求废除两条有关大专管理的法令。
废除大专法令学生运动周二在国会呈交备忘录给朝野国会议员,要求对方考虑他们的要求。
他们要求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和《1976年教育机构(规范)法令》,理由是这两条法令限制学生的人权。
该组织主席凯鲁(译名)(Khairol Najib Hashim)在备忘录中表示,马来亚大学、 沙巴大学 、玛拉科技大学援引这两条法令,对付25名学生。
学生被指抵触的罪名是,未经校方许可非法集会,以及在面子书上破坏大学的名誉。
安华第二教长接备忘录
凯鲁表示,虽然政府曾经在2012修改大专法令,但仍未把大专生从大学铁腕中解放出来。
他指出,“虽然被视为最压迫大专生的条文,即禁止大专生参政的条文已经废除,但法令还是允许校方严厉执法,控制学生。”
凯鲁向《当今大马》透露,这份备忘录已呈交给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以及第二教育部长依德里斯(Idris Jusoh)。
其他接领备忘录的议员包括巫统新山国会议员沙里尔、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以及伊斯兰党万捷国会议员阿末马祖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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