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副总会长周美芬敦促雪州巫统议员,立刻撤回有关辩论雪州落实伊刑法可行性的动议。

她强调落实伊刑法从来不是国阵的共识,同时行动党雪州议长杨巧双也应动用其权力,否决有关议案的辩论。

周美芬对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玛鲁查基,向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辩论雪伊刑法可行性的做法,感到遗憾。

“该议员在至今尚未决定是否要在雪州落实伊刑法的情况下提呈有关动议,无疑是掉入了民联,尤其是伊斯兰党的陷阱。”

不符合人民福祉

她呼吁议长杨巧双行使职权否决有关的议案,理由是:

i.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玛鲁查基在尚未决定是否要在雪州落实伊刑法的情况下,向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辩论雪伊刑法的可行性,其目标不明,其用心可疑,议会不应处理任何没有清楚目的的议案;

ii.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所施行的任何政策都应该从全民角度衡量;宗教是属于个人私自的信仰,私人的信仰一旦混入成为政策,则将侵害到他人的宗教自由信仰权,因此宗教与国家政治、政策与行政应该分开,不能混为一谈,在此原则下,雪伊刑法可行与否根本无需也不应成为议会讨论的议题;

iii.我国已有一套完善的刑事法,无需多一套刑法,现行的两套家庭法已让许多家庭因为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纠缠陷入痛苦,现在更发生警长以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的荒谬理由拒绝执行森美兰州和霹雳州的改教夫妻子女抚养权发出的庭令,经证明一个国家存在两套法律的问题。

因此,周美芬说,落实伊刑法可能引发宪政危机,明知不可行何须浪费议会时间辩论,同时也不符合人民福祉的原则。

巫统议员违反国阵精神

另一方面,马华中央宣传局主任蔡金星促请首相兼国阵主席纳吉对提成伊刑法动议的雪州巫统议员采取纪律行动,并要求他们立刻撤回有关动议。

他指出,雪州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玛鲁查基和一众雪州巫统议员,提呈动议辩论雪伊刑法可行性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国阵精神,这也不是国阵的共识,身为国阵主席的首相必须马上阻止和下令雪州巫统立刻撤回有关动议。

“国阵不曾在其最高理事会上讨论提呈辩论雪伊刑法可行性的动议,也不曾在州和区的国阵会议上提出讨论,很显然的雪州巫统已经违反了国阵的协商精神,破坏国家团结。”

他表示,有关动议已经严重的影响国阵中庸治国的形象,并对一直以来努力维护国家团结,人民和谐国阵中央政府一个重重的打击。

“雪巫统有必要,也有责任维护国阵精神,无论任何的动议都必须根据国阵精神为基础行事,中庸的治国理念必须贯彻到底,以确保国家团结,种族和谐才能拥有更美好的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