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验巫统伊刑法始作俑者
行动党挑战马华退出国阵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随着巫统双溪侨华区巫统州议员卡玛鲁查向雪州议会议长杨巧双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议会研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行性,这足以证明巫统提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已成为事实。
下午2点40分更新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随着巫统双溪侨华区巫统州议员卡玛鲁查向雪州议会议长杨巧双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议会研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行性,这足以证明巫统提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已成为事实。
他说,就如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之前所承诺,若巫统在马来西亚提出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建议,马华将重新检讨他们在国阵里的位置,那现在的马华可否会履行诺言?而这种检讨是不是意味马华将会脱离国阵?
“巫统在雪州州议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的动议,应验了巫统是真正推动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始作俑者。民主行动党挑战魏家祥检讨马华的地位且退出国阵,否则,他便是一个没有原则的骗子,应该从政坛上引退。”
“同样地,甫中选的安顺区新任国会议员马袖强较早前言之凿凿地表示,投他等于投给国阵,也等同投给伊法的反对票。”
马袖强会否辞议员职?
林冠英继称,随着巫统如今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行性,马袖强可否会因为没有遵守竞选承诺而辞去国会议员的职位?
“显然的,主导国阵的巫统并没有反对落实伊法。相反的,黛安娜与民主行动党的原则一直一致,在安顺投票给黛安娜和民主行动党,也就是投给反对伊法的一票。”
“这不同于投选马袖强,他并非站在民政党的立场竞选,而是在国阵的旗帜下出征,黛安娜则是站在民主行动党火箭的标志上。”
他指出,若马袖强不敢为其没有坚守大选竞选承诺辞掉国会议员一职,那至少马袖强和魏家祥应要拒绝任何内阁委任,直至巫统撤回在雪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提呈动议。
“这将能够证明马华和民政党的诚信,尤其在反对伊法上的真诚承诺,否则只是证明他们眷恋部长一职,选择个人利益多于公众利益。”
马华民政为巫统辩护
林冠英抨击民政党和马华一直在为支持吉兰丹实施伊法的巫统辩护,却反对伊斯兰党同样做出同样的事情,显然他们是在“讲一套做一套”,持双重标准。
“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于2014年3月27日在国会中针对伊斯兰党煽动吉兰丹穆斯林落实伊斯兰刑法展开辩论。加米尔说,联邦政府准备好在吉兰丹实施伊斯兰法,因为1993年吉兰丹巫统议员已通过伊斯兰刑事法,修改州内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
“如今,巫统再次采取同样的方式要求雪兰莪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为了掩饰马华缺乏勇气批评巫统在吉兰丹支持实施伊法的行为,马华依托于控制主流媒体,扭曲和制造谎言。”
安顺选民必定后悔
林冠英表示,作为国会最大党,巫统拥有88名国会议员,他们拥有实施伊斯兰刑事法成功与否的决定权。
“马华前总会长蔡细历曾发表支持民主行动党的这番言论,遗憾主流媒体并没有刊登。蔡细厉说,这是唯一的逻辑,马华必须说服巫统不应支持伊斯兰党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马华和民政党不断为巫统辩护,但行动党立场却非常鲜明——无论是伊斯兰党或者巫统,不管是在吉兰丹内或以外,对象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行动党一律反对落实伊法,因为这已违返宪法。马华和民政已有出卖人民权益的前科,必须引以为鉴。”
“为何巫统不在安顺5月25日投票日前提出动议,而选择在投票日之后才提呈?安顺选民必定感到后悔,因为投错了一个支持伊斯兰刑事法的国阵。”
马青会否包围雪议会?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郭素沁挑战马华和民政党表态,随着雪州巫统州议员提呈动议要求辩论在雪州落实伊刑法的可行性,马华和民政党是否准备即刻退出国阵。
她说,过去一个月,马华民政一直针对伊党欲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的私人法案,极尽诬蔑及攻击行动党,包括要求行动党即刻退出民联。
“现在既然雪州巫统议员已正式提呈动议,马华民政是否会即刻退出国阵,抑或他们只是拥有双重标准的政治懦夫,只敢对行动党呛声,对巫统则噤若寒蝉。”
郭素沁在一篇文告中说,她相信马华民政不但不会退出国阵,相反地,将急不及待要返回内阁。
她也提醒马华领袖,切勿忘了之前曾针对伊法争论时所说过的两项言论。
“第一、马青团曾恫言,若是伊党在国会提呈伊刑法,他们将包围国会。那么,若巫统议员如期在雪州议会提呈其动议,马青团是否会包围雪州议会?”
郭素沁也说,马华副总会长周美芬日前呼吁行动党领袖重复已故卡巴星所发表过的“欲落实伊斯兰国,先跨过我的尸体”。
“那么,我要挑战马华领袖,如果他们认为这是适合及能够最清楚反映抗拒伊刑法的立场,他们是否胆敢告诉巫统,欲落实伊刑法,先跨过马华领袖的尸体?”
斥巫统破坏开国契约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代全国主席陈国伟指出,雪州巫统州议员在来临的雪州议会会议提呈辩论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动议,足以证明巫统为了维护其政权存亡,不惜破坏大马开邦立国的契约,也公然违反联邦宪法的精神及原则。
他也谴责马华为虎作伥,并挑战马华以行动证明不只是敢大声反对“伊斯兰党的伊刑法”,同样也能对“巫统的伊刑法”说不,否则,马华则无异于在华社面前扮英雄,在巫统面前则是“懦夫”的双面人。
他指出,早前伊刑法争议爆发之际,马华就开始抹黑长期捍卫宪法和反对伊刑法的行动党,从中捞取宣传和政治资本;如今,巫统极端领袖纷纷原形毕露,雪州巫统更以行动提呈辩论落实伊刑法的动议,而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却噤若寒蝉,配合巫统的狼子野心,破坏立国之本。
“由此可见,马华从来都只在玩弄双面人政治。马青言之凿凿要阻止巫统议员呈动议,但最终会否因为既得利益而对巫统卑躬屈膝?如果巫统一意孤行要推行伊刑法,马华要保有其仅存的一点尊严的话,就只有两个选择,即退出国阵和坚拒入阁,否则,必将受到全体捍卫马来西亚世俗宪法的国民所唾弃!”
也是蕉赖区国会议员的陈国伟今天发表文告説,伊刑法的争议本就起源于巫统首相署部长加米尔率先挑衅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随后首相纳吉更公开声明联邦政府从未拒绝伊刑法;而接着于4月27日,副首相慕尤丁更进一步建议成立全国技术委员会以研究伊刑法的执行方案。
“如今,雪州巫统州议员已向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要求辩论落实伊刑法的可行性,以便为在雪州落实伊刑法铺路,这已赤裸裸地证明了巫统才是推动伊刑法的始作俑者和後续行动的推手;巫统以伊刑法绑架伊斯兰党,捞取政治资本以维护摇摇欲坠的政权并企图分化民联的阴谋,已是经图穷匕见。”
他表示,伊刑法争议已经越闹越大,首相纳吉作为国阵主席,不能再对此动摇国本的危机视而不见;国阵对宪法精神及原则的立场,不能再含糊不清,纳吉必须诚实面对全体马来西亚国民,即国阵是否还能捍卫宪法精神及原则。
他重申,民主行动党自1966年创党以来的这48年,都以捍卫世俗化民主政体为最重要目标,并以联邦宪法至上;无论是巫统版本的伊刑法,或是伊斯兰党版本的伊刑法,只要违反宪法精神,民主行动党一概反对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