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拒绝执行改教争子案的庭令,成为众所矢之的对象。马青总团长张盛闻促请首相纳吉,如果总警长不遵从民事法庭,坚持不执行庭令的话,卡立必须被革除总警长一职。

他表示,无法理解卡立自称是“夹心人”的言论。

他指出,在近期发生的改教争抚养权的课题上,联邦宪法已经非常清楚的阐明,民事法庭的地位在伊斯兰法庭之上,警察部队负责的对象也是民事法庭, 因此警方必须也只能执行民事法庭的庭令,轮不到警方决定要不要执法。

“总警长在改教争抚养权的课题上,把警方形容为夹心人是非常不恰当和荒唐。警方在执行任何的任务时,必须依据民事法庭的庭令行事,相反地伊斯兰法庭的庭令则由州宗教局执行,各施其职,互不干预。”

藐视民事法庭权限

他表示,在改教争抚养权的课题上,总警长的立场却相反,他把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的决定混为一谈,以个人对联邦宪法的诠释来决定警方执行任务的标准,对我国警方的形象造成重大的打击和伤害。

“马青呼吁首相针对总警长的失职给予他最严厉的惩罚,卡立阿布巴卡的言论已经藐视联邦法定所赋予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他选择警方不会执行民事法庭的决定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有的只是非常牵强的理由。”

炮轰总警长渎职失责

另一方面,马华妇女组对警方拒绝执行怡保高庭和芙蓉高庭所发出的庭令,以协助两项庭令中涉及的母亲把孩子从前夫手上归还予她们,感到极度震惊,更无法接受卡立阿布巴卡的借口。

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说,总警长给于的理由,既不合理也难以服众。

“其—,警方根本没有司法决策权,只能遵照庭令行事和执法。其二,大马皇家警队的成立基于民事法,因此警方只应听命于民事法庭。因此,警方所为可说是已公然违抗庭令,知法犯法,渎职失责。”

穆斯林法官大公无私

她质疑总警长的反常决定,是否出于其个人宗教因素,即他必须维护本身的宗教?

“众所周知,在2010年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英迪拉,并裁决其前夫莫哈末里祖安藐视法庭的法官,以及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蒂琶的法官,两名法官事实上都是穆斯林,但他们都能大公无私,以民事法为依归。”

“我们认为,警方也应拥有同样的职业道德与操守,专业及无私的执行其任务。”

无权决定交托儿所

此外,她表示,警方也没有权力决定将孩童交予福利中心。

“有关程序,是应由社会福利局先向法庭申请,才能从父母手上取得孩童的看护权,而有关申请批准与否,则胥视父母两人和亲属是否已没有能力照顾孩童。”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孩童遭受虐待或忽略,或父母两人中的一人被判入监狱而另一方则贫困无依。”

迫使孩子离开母亲

因此,她斥责警方滥权迫使孩子离开母亲,是严重违法的倒行逆施行为,更何况,高庭也已判处两名改教的父亲只能拥有有限的探访权。

“作为律法执行者的皇家警察部队,万民仰仗,赖以保家卫国,除暴安良之师,若不能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又如何取信于民呢?”

“假如这就是总警长立下的示范,即公然违抗两座高庭所发出的庭令,只手遮天,倒行逆施,试问司法尊严何在?警方威信何存?往后,我们又要如何去要求人民奉公守法,严守法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