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刘胜权表示,前砂州首长泰益玛目转任砂州元首后,并未因此获得免控权,只要调查证实他贪污,仍会被提控上法庭。

刘胜权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的提问时说,州元首与统治者的功能一样,都是作为一州之首,但不算是统治者。

同在民事法庭被控

他说,若是统治者犯法,将会被带上特别法庭;但若是州元首,则跟一般人一样,被控上民事法庭。

“虽然州元首执行跟一州统治者相同的功能,他不属于联邦宪法181(2)条文所阐明的‘统治者’的定义。”

“因此,特别法庭并没处理州元首的案件。所有涉及州元首的案件,可以被带上民事法庭。”

应该尽快完成调查

黄伟益是向首相署询问,在泰益玛目升任州元首后,反贪会是否会继续针对泰益的调查?

针对刘胜权的声明,黄伟益今日发文告说,既然反贪会表明有权调查泰益玛目,就应该尽快完成调查,并将所有牵涉者控上法庭。

有鉴于此,黄伟益说,若州元首的私人行为触犯任何法律,可被带到任何法庭受审。

“同样地,若有首相或任何部长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反贪污委员会可针对他们展开调查行动。”

“反贪污委员会早在2011年开始调查泰益玛目,而在泰益玛目家庭与商业伙伴涉嫌贪污的网络视频曝光后,反贪污委员会成立的10人调查小组迄今向逾20人录取口供,同时查阅近400份文件。”

“即使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还未结束,但泰益玛目在今年2月12日辞去砂州首席部长一职,并在2月28日生效之后,其随即在3月1日宣誓就任第7任砂州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