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改教争子案陷入两难
前总警长指警方应奉庭令
刊载: Jun 13, 2014 5:38 PM | 更新: Jun 13, 2014 6:05 PM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早前表明,拒绝执行民事法庭的改教争子案谕令,引发诸多非议。身为其前辈的前总警长慕沙哈山认为,警方理应遵循这项裁决,协助印裔妇女英迪拉取回孩子。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早前表明,拒绝执行民事法庭的改教争子案谕令,引发诸多非议。身为其前辈的前总警长慕沙哈山认为,警方理应遵循这项裁决,协助印裔妇女英迪拉取回孩子。
慕沙哈山今天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指出,怡保高庭昨天已谕令警方,必须在30天内替英迪拉取回孩子,否则就需向法庭解释。
“我认为,警方必须遵守庭令。”
建议交总检署定夺
尽管如此,慕沙承认,由于伊斯兰法庭早前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英迪拉的改教前夫,而民事法庭却宣判母亲拥有抚养权,已让警方陷入两难。
他认为,随着最新的法庭裁决,警方的替代方案是,把此案交给总检察署定夺。
“若他们(警方)无法决定,可以交给总检察署,让法律人士来定夺。”
不过,慕沙哈山补充,更好的方法是,让孩子的父母见面,妥善解决此事。
昨天,英迪拉的律师兼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透露,警方确实曾联络他们,要求会面,但被英迪拉所拒,因为其当事人只是要警方遵从庭令,以取回孩子。
改教前夫拒交女儿
怡保高庭2009年4月24日裁决,英迪拉可从已改信伊斯兰的前夫帕玛纳登手中,取回3名孩子的抚养权,但帕玛纳登拒绝拒绝交出幼女。
相隔5年后,怡保高庭于今年5月30日判帕玛纳登藐视法庭,并发出庭令,要求后者必须在一周内归还6岁女儿给英迪拉。高庭也裁决,我国奉行世俗法,因此民事法庭的权限比伊教法庭高。
不过,帕玛纳登依然拒绝从命,怡保高庭唯有在昨天再发出庭令,要求警方在30天内协助英迪拉取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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