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行庭令犹如“兵变”
行动方略要总警长辞职
全国总警长卡立拒绝执行改教争子案的民事法庭谕令,招致各方挞伐,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行动方略)也强烈抨击卡立“兵变”(mutiny),必须立即辞职或遭革职。
全国总警长卡立拒绝执行改教争子案的民事法庭谕令,招致各方挞伐,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行动方略)也强烈抨击卡立“兵变”(mutiny),必须立即辞职或遭革职。
行动方略今天发文告谴责首相纳吉,建议改教问题应交由联邦法院处理,等同于认同卡立的造反和不当行为,也如同宣布警方无需遵循高庭的裁决。
“纳吉的言论不只是藐视高庭,还包括联邦法院以外的所有法庭,也因为鼓励安保部队违命而戕害民主和文人统治。”
军警绝对服从文人政府
行动方略指出,在民主体制下,掌握国家暴力的机构,尤其是军警,必须绝对服从于文人政府,包括司法机构的指挥。
它补充,军警藐视法庭的举动,比平民的类似罪行更加的严重。
行动方略认为,无论任何理由,军警都不能违反文人政府的指令,而不认同此原则的军人或警员,应该呈辞和离开部队,更不能自作主张。
拂逆行为已证不再适任
对此,行动方略表示,大马人可持异议但必须遵守和捍卫法律原则。
“若每一名警员擅自决定,是否要执行司法和行政机构的指示,马来西亚将会陷入混乱。”
“行动方略强调,就算卡立现在执行怡保高庭的最新裁决,让警方在30天内完成任务(为英迪拉取回孩子),他早前的拂逆行为已是严重过失,使他不再适合担任此职。”
内长与首相袖手也失职
它认为,总警长不按照庭令执行任务,反而建议将孩子安置在托儿中心,犹如一名将军违抗国防部长指示,然后反过来劝告部长下一步的军事行动。
行动方略认为,内政部长和首相没有立即对付总警长,同样也犯了失职的过失。
“若卡立拒绝辞职,他们必须展开皇家警队委员会的必要程序,以开除他。”
在蒂琶和英迪拉两宗争子案中,尽管高庭早前个别宣判,她们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总警长卡立6月10日表示,警方在这种改教争抚养权的课题,秉持中立立场。
他说,为了确保对涉及的人士公平,警方将把儿童安置在托儿中心,无需执行伊斯兰法庭或民事法庭的庭令。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