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问题已超出法庭范围”
法官抨上诉庭引述网上资料
“阿拉”字眼案其中一名持少数判决的联邦法院法官再农阿里,在宣读判词时评批评上诉庭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当涉入了神学的问题。
她也批评上诉庭利用网上资料,来支持该庭捍卫内政部,拒绝更新《先锋报》出版准证的决定。
“阿拉”字眼案其中一名持少数判决的联邦法院法官再农阿里,在宣读判词时评批评上诉庭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当涉入了神学的问题。
她也批评上诉庭利用网上资料,来支持该庭捍卫内政部,拒绝更新《先锋报》出版准证的决定。
再农今日是在少数判决中,认同应该发出上诉准令给《先锋报》和天主教会,以挑战上诉庭的决定。
法院四比三否决上诉
联邦法院早上以4比3的多数判决,否决了《先锋报》和天主教会的上诉准令申请。
反对发出上诉准令的四名法官分别是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上诉庭主席莫哈末劳勿斯、马来亚大法官祖基菲里阿末和联邦法院法官苏里亚迪哈林。
其他两名持少数判决的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里查马拉尊和联邦法院法官陈国华。
再农阿里在其长达9页的判词中表示, 上诉庭推翻高庭已经超出法庭的审讯范围,因为这些问题都不是法律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事实的问题,不由得法庭来评断。
无能力评断主观宗教
她表示,一些属于神学、宗教和教会的问题是超出法庭的审讯范围之外,上诉庭其实应该只是专注在法律问题。
“像我们这样的民事法庭,并没有能力来鉴定主观宗教信仰在教义和奉行上是否真实、准确,甚至是有诚意。”
“这样的争议肯定是处于司法公认的能力范围之外。”
不过,她也指出,这并不意味法庭不能裁决拥有宗教元素的商业、民权、工业或聘雇案件,这必须视乎个别案件的案情。
网上资料未经过证实
她也特别点出,上诉庭在下判时利用网上资料来支撑其论据。
“更何况,相关所谓的历史或事实都是依据网上的宣誓证据,并没有获得证实,因此不应受理。”
“就如之前所说,合理不应该被误认为真实。”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推翻高庭2009年的裁决,宣布禁止《先锋报》使用隶属伊斯兰教的“阿拉”字眼。
时任上诉庭法官的阿班迪阿里在裁决中就引述一篇《福斯新闻台》的报道,称荷兰新教徒反对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上帝。他也引用另外一篇澳洲new.com.au关于同个事件的报道,然后引述islam.org网站关于基督教使用“阿拉”字眼的文章。
陈国华:涉宪法课题
再农阿里在判决中就认为,联邦法院应该发出上诉准令,以趁此厘清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之间矛盾的判决,并且让联邦法院澄清现有法律的情况。
她希望,理性的声音能够占据主导,并希望各方都保持克制。
另一方面,陈国华在其5页判词则聚焦于一点,认为“阿拉”案涉及宪法课题,最好交由联邦法与阿裁定,因此认同发出上诉准令。
“这些(宪法课题)大到难以让其他法庭来解答。”
上诉庭判词太过笼统
至于理查马拉尊,则是唯一拥有完整判词的少数判决法官,不过由于尚未获得他允许,因此法庭官员不愿把其判词分发给媒体。
不过,根据媒体所看到的理查马拉尊判词总结,他呼应陈国华的看法,认为“阿拉”案是一个最好由联邦法院来裁定的宪法课题。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在判词中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会影响公共秩序,因为马来文圣经和锡克教圣经都未被禁止使用这个字眼。
“这个案件只是涉及《先锋报》的马来版。但是,上诉庭的判词却看来允许一个笼统禁止所有非穆斯林,在任何场合和情况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
“大多数受影响的团体,比如锡克教徒社群,都没有涉及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