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食肆午前禁卖食物
部长澄清非穆斯林不受限
刊载: Jul 8, 2014 1:14 PM | 更新: Jul 8, 2014 5:06 PM
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日前发表禁止穆斯林食肆在下午3点前营业,招致 非议 ,迫使他今天澄清,仅是禁止穆斯林食肆卖食物给穆斯林,而不包括非穆斯林食客。
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日前发表禁止穆斯林食肆在下午3点前营业,招致 非议 ,迫使他今天澄清,仅是禁止穆斯林食肆卖食物给穆斯林,而不包括非穆斯林食客。
加米尔今日巡视布城医院后向记者表示,这道禁令仅限于穆斯林餐厅不得售卖食物给穆斯林食客,并未加诸在没有斋戒的非穆斯林身上。
确认全国实施禁令
加米尔进一步确认,这是一道全国的禁令。
“各州皆有宗教局,以行使其执法权。因此,是的,这道禁令在全国实施。”
吉打州行政议员兼房屋及地方政府、水供、水源、能源及人力发展委员会主席巴鲁希山(Badrul Hisham Hashim)日前表示,凡在斋戒月期间下午3点之前营业的穆斯林餐厅,其营业执照将被吊销或查封。
加米尔今日回应巴鲁希山的言论时说,各州宗教局将会确保,这些指示获得遵守。
槟城未接到指令
在槟城方面,掌管槟州伊斯兰事务的阿都马列行政议员表示,至今尚未接获伊斯兰发展局要求禁止穆斯林食肆在下午3点前营业的指令。
他说,槟州政府几年前曾探讨此事,但觉得不可能行得通。
“我们跟餐厅和食肆业者讨论后发现,一些穆斯林食肆的东主其实是非穆斯林。如果要实施,肯德基和麦当劳等连锁快餐店又如何?穆斯林经常光顾有关餐厅,照理说也要遵从相同的指令。”
“因此,我们决定只对斋戒者严格,而准备了一些布条和资讯提醒穆斯林,他们被禁止在斋戒月公开进食。”
他说,槟州政府会等伊斯兰教发展局的指令,才决定下一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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