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政府接管瓜雪一项自2002年搁置的房屋计划后,发展商便与之对簿公堂;沙亚南高庭于本月9日裁决,雪州政府赔偿对方。

对此,雪州大臣卡立今天表示,雪州政府已指示雪州法律顾问入禀上诉通知书。

沙亚南高庭当时裁决,雪州政府必须根据瓜雪阿南柏兰岭综合发展计划的混合产业价值,赔偿给发展商LBCN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对此,卡立表示,法庭提出的赔款方式不恰当;相反地,赔偿应该根据之前已经同意的产业估价局估价。

卡立表示,产业估价局是根据该地段本是具有发展潜质的农业地来评估,而这个估价是合适的。

没资格拿更多赔额

卡立解释,州政府不能根据这项计划已全面发展的产业价值来赔偿,因该公司不仅违反地方政府定下的条例与条件,也抵触了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

他指出,就连发展商LBCN也承认本身未支付地价,未将这块位于瓜雪阿南柏兰岭(Bandar Alam Perdana)的地段,从原本的农业用途改为发展地段,再者它是在未获得当局批准下非法兴建起来。

基于上诉数点,大臣表示,发展商没有资格得到州政府更多赔偿金。

否认赔额逾十亿元

卡立也驳斥发展商LBCN代表律师于本月9日在法庭外向媒体所发表的言论,即沙亚南高庭法官已同意,应根据发展地段来赔偿,而赔额恐超出10亿令吉。

卡立表示,发展商代表律师这番言论肯定有“未审先判”(prejudis)成份,旨在予雪州政府、地方政府与产业估价局负面的印象。

他表示,雪州法律顾问将发函,向发展商代表律师提出正式抗议。

称未转换土地用途

阿南柏兰岭是一项廉价屋与排屋计划,但建筑工程在2002年搁置,开垦者已将这片土地移交给发展商,但购屋者就等不到新屋。

卡立表示,尽管州政府已批准这项计划,惟因发展商一直没有支付转换土地用途的地价,因此该土地的地契仍未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段。

雪州政府是从国家房屋公司(SPNB)手里接管阿兰柏兰岭的1037亩地段,之后更投入2亿令吉兴建屋子、支付贷款与兴建其他设备。

沙亚南高庭7月9日裁决,雪州政府就接管阿南柏兰岭一事,赔偿给LBCN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