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米沙隆自嘲:
现在提供法律意见很危险
因评论雪州危机而惹上 煽动官司 的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自嘲,现在连学者发表法律意见,也是一件危险的事。
傍晚7点35分更新
因评论雪州危机而惹上 煽动官司 的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自嘲,现在连学者发表法律意见,也是一件危险的事。
阿兹米今午出席由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所(ASLI)举办的国家团结论坛时表示,“我试着发表我个人的法律意见,但这在今时今日也是危险的,不是吗?”
阿兹米在主讲“前方的路-强化宗教和谐与谅解”时,幽默地以上述这番话作为开场白。
此话一出,引起台下的200名嘉宾哄堂。
促公众向政府说不
其中一场论坛的主持人——亚洲策略与领导研讨所公共政策主任拉蒙(Ramon Navaratnam)也公开声援阿兹米。
“我们尊敬阿兹米沙隆的贡献,我的问题是,这(相信)也是你们大家的一个疑问,我们公开讨论,但当一个人....一名法律副教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他被提控了。”
他呼吁,当有任何人因发表看法而被控,普罗大众应挺身向政府说“不”。
言论刑事罪“疯狂”
另一方面,阿兹米表示,政府以国民和谐法案取代煽动法令,把仇恨言论(hate speech)列为刑事罪,听起来很“酷”。
“往前看呢,事情好像有一点疯狂了,它把仇恨言论列为刑事罪,它听起来绝对酷。”
“我会支持它,只要(政府能)确保一些类型的仇恨言论不会被视为比其他仇恨言论更严重。”
他指出,纵然我们有全球最好的法律,但如果执行出现偏颇和不公,选择性检控一些人士,这也会沦为“恶法”。
法律需要执法公平
“你可以拥有世上最好的法律,但若项法律只用在某些人身上,其他人却可以逍遥其外,那这仍是恶法。”
阿兹米表示,联邦宪法并不算太差,它里面有一些捍卫言论与信仰自由等部分,若执法得宜,就会是十分美好的。
他也说,联邦宪法第3条款与第8条款,为这个国家的法令定下最高的框架,任何新制订的法令,都不应超出宪法限定。
司法纠正立法错误
阿兹米表示,然而,在大马三权分立的情况下,立法与立法议员会犯错误,而这有赖司法纠正,诠释是否违宪。
他重申,根据1988年联邦法院在仄奥玛仄索(Che Omar Che Soh)一案裁决,大马奉行世俗法律。
他续称,大马不仅拥有多元宗教,同一个宗教亦如彩虹般多元,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空间,让人民以本身的方式达致共识。
反对单元宁要多元
“有人主张单元,他们怕的是宗教里存有不同的看法,就会有纠纷。但就算是有纠纷,那你就‘合法化’这些纠纷,而不是‘非法化’自由。”
除此,针对政府以宪法第153条款合理化扶贫政策,阿兹米表示,这项条款并未禁止政府,根据需求推行各项政策。
宪法第153项条款赋予国家元首,维护马来人及婆罗洲(沙巴及砂拉越)土著的特权,及宪法下其他族群的权益。
他指出,这项赋予马来人特权的条款,阐明任何扶贫的措施必须“合理”。
“因此,若这就是合理的,那我们现在可以想的是,根据经济需求推行扶贫措施,而不仅是根据族群(来落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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