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40分更新

面对外界不断质疑已无资格 签署水供 合同,雪州大臣卡立今天重申,他依然是合法大臣,并享有充分的大臣职权。

他劝请政治人物谨慎发言,同时事先最好研究,以避免造成社会大众的混淆。

雪州大臣办公室今天指出,雪州法律顾问聂苏海米(Nik Suhaimi Nik Sulaiman)已经确认,卡立的职权不受影响。

雪州大臣办公室所引述的聂苏海米的文告表示,根据1959年雪州宪法,只要雪州苏丹依然承认卡立为大臣,而这个委任合乎州宪法,则卡立依然能够全权执行职务。

如此一来,卡立没有行政或决策正当性的说法并不存在,包括代表雪州政府跟中央政府签署水供合同。

促尊重雪苏丹权力

文告也指出,雪州政府已就此事通知中央政府,而双方的水供合同商讨依然根据原订计划展开。

文告表示,根据雪州宪法,苏丹在委任大臣上拥有最后的权力,而雪州苏丹在延后接受卡立的呈辞,直到新大臣受委为止的决定,应该受到尊重,以确保雪州政府行政不受影响。

文告劝告说,在强调民主和言论自由之际,民众也应该尊重雪州苏丹在州宪法底下享有的权力。

“不正确和令人混淆的言论,一旦被误信,可能会造成人民的忧虑和不满。”

敦促中央政府刹车

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连日来发表反对两造签署水供重组合约的声明,日前指称卡立只是 过渡大臣 ,不应签署合约,惟卡立并未理会,坚持本身具备签署官方合约的 资格

雪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在今年2月签署水供重组备忘录后,续而在上月初签署水供合约意向书,两造拟在本周内签署最后的水供合约。

查尔斯今日较早更警惕联邦政府,准备明天签署的水供重组合约可能不合法。

查尔斯在文告表示,“总检察长应该劝告联邦政府,周五签署的最后水供重组合约,可能是非法的。”

掌州有违民主原则

查尔斯援引邦法院针对霹州宪政危机一案的裁决,说明其论据。

“当霹州前任大臣尼查拒绝辞职,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就说,(尼查)已失去了大多数支持,不能继续掌州,(继续掌州)等同违反了民主原则。”

“大法官进一步结论,既然尼查拒绝辞职,那大臣与行政议员职位被视为悬空。”

或采不受约束立场

查尔斯表示,霹雪两州宪法的相关条规,具体来说有其相似之处。

“卡立不再享有州议会大多数的支持,这是容不得他挑战的事。因此,他也在上月26日向苏丹呈辞。”

“联邦法院的裁决提醒我们,当大臣失去大多数支持后,其地位犹如失去掌州合法性。”

“故而,任何第三造要签署合约,须注意接下来的州政府或秉持立场,指这种合约不受法律约束,甚至可能采取相应的行动。”

地位不如看守大臣

查尔斯表示,尽管苏丹指示卡立留下,直至新大臣上任,但不表示卡立可凭此仓促签署最后合约,苏丹的谕令只是让卡立暂时的填补这个空缺。

“因此,卡立的地位,甚至比看守政府的大臣还要低。”

他认为,总检察长应该提点联邦政府,它将签署的合约或许不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