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侮辱总警长被控
黄嘉畯获准保释候审
网民黄嘉畯今日被控侮辱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惟他否认有罪,获准1名担保人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下午1点40分更新
网民黄嘉畯今日被控侮辱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惟他否认有罪,获准1名担保人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黄嘉畯在8月31日于推特撰帖,侮辱总警长为纳粹高官并指警队“混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来破坏公共安宁的罪名。
一旦罪成,他将入狱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面对交替控状
此外,他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发表上述言论,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a),并可在该法令第233(3)条文下治罪。
一旦交替控状罪成,他将入狱最高1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黄嘉畯的代表律师为阿拉法斯(Arafas Abdul Razak),此案副检察司则是莫哈末诺丁(Mohd Nordin Ismail)。
承审的吉隆坡地庭法官是阿都拉希(Abdul Rashid bin Daud)。
一度调查煽动
根据控状,黄嘉畯是于8月31日下午2点左右,在谷中城一家麦当劳餐厅,通过推特发表“混蛋的大马皇家警察(@PDRMsia)。感激无情的卡立(@KBAB51),大马的希姆莱(Henrich Himmler)”,因而被控。
其代表律师阿拉法斯指出,警方一开始是以煽动角度调查黄嘉畯,惟最终却改以蓄意侮辱罪控告他。
副检查司原本要求7000令吉保释金,惟黄嘉畯律师以当事人并未危害社会,且给予警方配合出庭为由,要求将保释金降低至4000令吉。
约有10名支持者到大使路地方法庭声援黄嘉畯,大部分为人民党支持者,其中包括人民党主席罗哈娜(Rohana Ariffin)。
不满捉巡逻队
黄嘉畯来自槟城,是一名木厂经理与自由撰稿人,他也是马来西亚人民党党员。
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自己是出于不满警方逮捕槟城自愿巡逻队事件,方发表上述言论。
“许多无辜的人遭逮捕,我是因为不公正而发表言论的。”
警方在8月31日国庆日当天,大举逮捕154名参与槟州政府国庆庆典的槟城自愿巡逻队员,因此引发争议。
道歉难逃对付
黄嘉畯后来曾在推特上向警方与卡立道歉,“哈罗,@PDRMsia与@KBAB51,我撤回我的‘混蛋论’,并且向你和警队中的所有人员道歉。”
@PDRMsia是我国警队的推特账号,而@KBAB51则是卡立的账号。
不过, 卡立 在推特回应时坚持会采取行动,对付任何侮辱他的人士。
根据维基百科,希姆莱是纳粹德国的内政部长兼党卫队首领,对欧洲600万犹太人、同性恋者、共产党人和20万至50万罗姆人的大屠杀,以及许多武装党卫队的战争罪行,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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