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缺席周五祈祷可被控
刊载: Oct 16, 2014 4:28 PM | 更新: Oct 16, 2014 4:29 PM
若被发现连续三周缺席周五祈祷,吉兰丹男穆斯林可以被判处监禁最高一年。
若被发现连续三周缺席周五祈祷,吉兰丹男穆斯林可以被判处监禁最高一年。
据《每日新闻》今日报道,吉兰丹伊斯兰发展、传教、新闻及区域联系委员会主席纳苏鲁丁指出,若有成年男子在没有具体理由下缺席周五祈祷,可以在《1994年吉兰丹马来人风俗及伊斯兰教理事会条规》第104条文下被提控。
一经定罪,被告可被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一年监禁。
“周五是神圣的一天。没有理由缺席周五祈祷,一个星期也只有一天而已。”
不过,也是莫兰迪(Meranti)州议员纳苏鲁丁透露,至今只有一人被控以此罪行。
宗教司可以投诉
纳苏鲁丁指出,所有人包括宗教司及清真寺委员,如发现有人没有履行周五祈祷,可以提出投诉,以便提控该人。
“想要投诉的人可填写表格,并呈交之吉兰丹伊斯兰事务部(Jaheik)。”
他表示,该部门将会就此与宗教司讨论并调查。
“宗教司将会得到一本簿子,要求特定人士连续三次出席祈祷。”
“宗教司将会(在簿子上)记录该人的出席率,如果他没有按照指示,他将会被提控。”
《每日新闻》也指出,基姜区(Kijang)州议员旺乌拜达(Wan Ubaidah Omar)也建议,设立一个由女子组成的监察委员会,以监督缺席周五祈祷的男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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