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纳斯没有公开稀土厂辐射废料永久储存槽地点,惹人诟病,国际原子能机构最近再度来马勘察稀土厂后提出4个建议,其中一个就是要求莱纳斯公开永久储存槽的地点。

国际原子能机构今日发出文告指出,由于莱纳斯稀土厂所处理的稀土原料辐射指数非常低,因此稀土厂的辐射风险也很低。

必须鉴定储存废料地点

不过,该机构也向莱纳斯与原子能执照局,提出4项建议:

(一)如果认为合适,废料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包括鉴定储存废料的最终地点;

(二)必须改进环境监督活动,以确保监督工作专注在最重要的领域,这包括加强监督液体的排放;

(三)莱纳斯必须更清楚地交代,给予原子能执照局作为长期废料管理和拆厂资金的理由;

(四)原子能执照局及莱纳斯必须主动与媒体、民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维持联系,以消弭他们对稀土厂和辐射课题的误解。

月底向大马政府呈报告

国际原子能机构也指出,由于稀土原料含有如钍或铀等自然辐射元素,因此必须安全处理,提炼过程所产生的低辐射废料。

该机构也说,它将于10月杪向大马政府提呈最终报告,并会将报告公诸于众。

国际原子能机构派出8名代表,从本周一开始一连4天来马 勘察莱纳斯稀土厂 ,以确保稀土厂落实该机构于3年前所提出的建议。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於2011年5月29日至6月3日到关丹实地考察莱纳斯稀土厂,并在较后提出一份报告,建议莱纳斯必须符合11项营运附带条件,莱纳斯稀土厂才能投入运作。

在11项建议中包括稀土厂在投入运作前,必须提呈一份废料管理长远计划和安全方案,尤其是在工厂关闭后,如何处理水沥滤净化固体。

没有公开储存废料地点

2012年9月3日,原子能执照局决定发出为期2年的临时营运执照,但规定莱纳斯必须遵循5项条件,其中包括必须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细节。

不过,原子能执照局前总监拉惹阿都阿兹证实,莱纳斯向该局所提呈的 计划书 ,其实并没指定任何兴建储存槽的地点。

虽然如此,原子能执照局总监韩拉(Hamrah Mohd Ali)说,莱纳斯符合临时营运执照的所有条件,因此该局决定发出为期2年的 全面营运执照 予莱纳斯,而这项决定饱受反莱纳斯组织与在野党炮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