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长国会回答暴露双重标准
议员抨非法逮捕槟州巡逻队
两名槟州行动党国会议员今日表示,既然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在国会坦承,我国存在其他没向社团注册局注册的巡逻队,足见逮捕槟自愿巡逻队成员是一种双重标准的举动。
两名槟州行动党国会议员今日表示,既然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在国会坦承,我国存在其他没向社团注册局注册的巡逻队,足见逮捕槟自愿巡逻队成员是一种双重标准的举动。
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和日落洞国会议员黄泉安是今天召开记者要求,总检察署在本月29日口头保释期届满前,提控或无条件释放158名巡逻队成员。
询问三单位性质
黄伟益早前在国会口头询问内长,自愿警卫队(RELA)、“志愿巡逻队计划”(SRS)和社区警务(Community Policing)在槟州的成员人数,以及是否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而阿末扎希在前天回复说,自愿警卫队是隶属内政部的联邦机构,在《2012年自愿警卫队法令》受到承认,而不是非政府组织,所以不用注册。
“志愿巡逻队计划也不用注册,它是国家团结和民族融合局(JPNIN)属下的机构及通过2012年睦邻计划法令成立,以发挥自愿巡逻队的功能。”
最后,内长表示,社区警务是一项由警方经营的地区性计划,不是一个组织而不用注册。
没宪报就先抓人
黄伟益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槟州自愿巡逻队是槟政府的机构,不是非政府组织。它也具备志愿巡逻队计划和社区警务的性质和功能,何以偏偏被对付。
此外,他说,社团法令第5条文阐明,社团注册局需获得部长署名和通过宪报来颁布某个单位为非法组织,但警方却在宪报前抢先抓人。
“这种做法可被视为非法逮捕。”
“内长应该很了解,所以他可能也不懂接下来要怎样。不过,既然已经过了两个月,警方没理由再延长口头保释。请明确交代,以便槟政府能决定是否恢复巡逻队或带上法庭。”
有法律技术弱点
针对阿末扎希指槟政府未向议会提呈相关法案来通过设立槟巡逻队,黄伟益表示,那纯粹是法律技术层面的问题,中央没必要大阵仗地打压服务人民的巡逻队。
“我们承认有技术上的弱点,中央若觉得需提呈法案,我们可以这样做。但照他的说法,仿佛只要提呈法案就可以接受,而不尽然是中央的权限问题。”
他也否认,槟自愿巡逻队企图夺取警队的职权。
“槟巡逻队没权拦截车辆,警方若发现有成员涉及违规行为,可采取行动。设职阶也不意味要取代警队,针对任何弱点,我们乐于听取劝告。”
有两名问题人物
黄泉安则表示,阿末扎希与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如今已经成为中央政府机关的两名问题人物。
他促请,警方停止为槟州自愿巡逻队强套污名,并于本月29日证明他们究竟是大马皇家警察部队,或自甘沦为阿末扎希的政治工具而改称“大马皇家政客”(politikus diraja malaysia)。
至于阿都甘尼,他批评,阿都甘尼在政府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学者和在野党领袖等之际,竟然表明不用提控土权主席依布拉欣阿里。
“政府现在有点迟疑,甚至可能违背诺言拒绝废除煽动法令。我不懂,首相如今是反复无常的U转先生或交通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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