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贫穷援助金全国第二低
三县署向逝世者继续发钱
尽管雪州生活水平高企,人民生活开销上涨,但第三系列的《2013年总稽查司报告》披露,雪州政府派给穷人的援助金却是全国第二低,仅高于玻州政府。
尽管雪州生活水平高企,人民生活开销上涨,但第三系列的《2013年总稽查司报告》披露,雪州政府派给穷人的援助金却是全国第二低,仅高于玻州政府。
报告指出,雪州将每月派发的援助金分为三个等级。月入低于720令吉而无家庭负担者,每月可获得100令吉。月入低于720令吉但家庭负担不超过3人,每月可获得150令吉。
至于月入低于720令吉,同时家庭负担不超过4人者,每月则可获得175令吉的援助金。
援助金额仅高于玻州
根据稽查报告,雪州政府去年所派发的援助金额,排在全国13个州政府的倒数第二,仅高于每月派发50至150令吉的玻州政府。
然而,报告也阐明,总检察署是以玻州政府于1993年的援助金额来比较,同时利用其它州属于2007年至2014年之间所派发的援助金额,与雪州比较。
“丹州(2014年)、柔州(2012年)和彭州(2012年)的援助金额,分别是120令吉、150令吉和200令吉。”
总稽查署访问了巴生县、瓜拉雪兰莪县和瓜拉冷岳县的15户拥有残障人士的受惠家庭,了解到他们皆认为援助金额低,不足以协助承担日常开销。
“特别是在生活开销上扬之际,给予100令吉至175令吉的援助金很低,导致援助金受惠者面临日常生活拮据问题。”
拥高储备金应该调升
总稽查署认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雪州政府拥有高达29亿1000万令吉的储备金,因此有能力考虑调涨援助金额。
对此,雪州社会福利局于2014年7月16日回覆总稽查署解释,该局已于2013年6月和2014年1月,将调高援助金的建议提呈给雪州福利与妇女事务常务委员会,但该常务委员会却拒绝这项建议,并要求社会福利局深入探讨此事。
“雪州社会福利局已于2014年5月15日再次提呈建议。但还未得到福利与妇女事务常务委员会的回应。”
从2011年至2013年,雪州政府共向2万7825人派发了总共4789万令吉的援助金。总稽查署认为,雪州政府在这方面的表现达标。
低贫穷标准限制申请
同时,稽查报告指出,虽然雪州政府在提呈2009年雪州财政预算案时,就宣布将雪州的贫穷线设在月入1500令吉,但相比起雪州的其他福利援助计划,这个援助金计划仍将贫穷线维持在月入720令吉。
举例而言,雪州政府已将微型贷款计划、城市贫穷计划和园丘工人孩子教育基金申请条件的贫穷线,制定为月入1500令吉。
唯独援助金计划的贫穷线仍是月入720令吉,导致许多月入高于720令吉却低于1500令吉的人士,不符合申请援助金的资格。
对此,雪州社会福利局于2014年7月16日回覆称,雪州政府并没指示该局,使用月入1500令吉作为申请援助金的条件。
总稽查署认为,雪州政府必须要检讨申请援助金的贫穷线标准。
去世后仍获得援助金
此外,雪州政府也犯上跟国防部发钱给离世者的相同问题。总稽查司署向巴生、瓜拉雪兰莪和瓜拉冷岳3个县的社会福利办事处稽查发现,它们在31名援助金受惠者去世后的数个月,仍向他们派发援助金。
其中,巴生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向21名已去世的受惠者,派发高达4万2345令吉的援助金,而瓜雪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向8名逝世受惠者,派发7150令吉的援助金。
同时,瓜冷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则向2名已去世的福利金受惠者,派发450令吉的援助金。
这些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也无法利用国民登记局的连线系统(ALiS),来核实其中30人的身份证号码。
办事处积极更新资料
总稽查署指出,由于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并没将一些身份证号码可疑的受惠者资料交给财政,以停止派发援助金,加上受惠者家属没有通知此事,才会出现这个问题。
经总稽查署告知巴生和瓜雪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此事后,这两个办事处较后回覆表示,它们已经停止向已去世的受惠者发出援助金。
“另外,总稽查署也发现,瓜雪和瓜冷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主动与各自的警局合作,每个月依据从警方所取得的葬礼准证资料,来检查受惠者的死亡记录。”
尽管如此,总稽查署认为,雪州社会福利局必须更加主动地利用国民登记局的连线系统和警局的死亡记录,来确定援助金受惠者的状况,以马上停止继续发援助金予已去世的人士。
无人认领款项不确定
另一方面,总稽查司报告也指出,稽查无法确定雪州各个地方政府所拥有,源自建筑承包商的无人认领款项(wang tak dituntut)的金额。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5条文,地方政府有权向建筑承包商收取抵押金。
《1956年无人认领款项法令》第8(a)条文阐明,当承包商没有认领这笔钱,这笔钱就成为无人认领款项,地方政府必须将钱交给国家会计署,惟它们可依据法令第18条文申请豁免,将无人认领款项归己所拥。
报告指出,虽然雪州12个地方政府截至2014年3月31日,一共持有9亿9802万令吉的承包商抵押金,但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处理那些不活跃的抵押金,因此无法确定它们所掌握的无人认领款项。
将钱纳入县议会户口
报告继指,瓜拉雪兰莪县议会和瓜拉冷岳县议会,更分别将535万令吉和260万令吉的无人认领款项,纳入县议会的户口中。
“会发生这件事情,是因为地方政府不清楚《1956年无人认领款项法令》条文。在豁免申请未批准前,它们将无人认领款项纳入地方政府的户口,已经或即将作为地方政府的开销。”
不过,瓜雪县议会于2014年7月25日回覆称,他们这项做法是符合财政指示,而纳入县议会户口的无人认领款项,是超过12个月不活跃的抵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