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近掀起煽动法令存废的议论,前警方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扎曼(Mohd Zaman Khan)表示,由于国内种族关系每况愈下,必须要保留煽动法令。

他说,如果废除了煽动法令,种族关系将变得更加恶劣。

“我决定加入呼吁保留煽动法令的原因,是因为憎恨越渐增加,以致可能会沸腾至发生1969年5月的事件。”

扎曼也是马来协商理事会廉正组主席。他昨晚在一场煽动法令存废的圆桌论坛上表达担忧,如果放任种族关系继续恶化,可能会发生513事件。

四原因需保留煽动法令

扎曼(左图)解释,共有4项原因驱使部分马来西亚人认为,必须保留煽动法令。

那就是:关于马来人的特权、马来语的国语地位、王室的地位,以及伊斯兰教的地位。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才会要求保留煽动法令。如果你要改善这条法令,那是另一回事。但如果你要废除,我们会说‘不’。”

这场论坛是由维权组织人权促进协会(Proham)所主办,于马来亚大学举行。人权促进协会的成员包括4名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4名前委员。

不应以法律来打击仇恨

昨晚的另一名主讲人——维权律师沙里占(Syahredzan Johan)在圆桌会议上反驳扎曼。他说,法律途径并非打击仇恨的方法,反之应是最后的途径。

他认为,要打击憎恨,最好的方法应该是跟极端分子直接对话。

他续说,法律不能制造和谐,因为和谐应该是诞生于对话、宽容、谅解与接受。

沙里占指出,如果一名种族主义者或偏执狂入狱,在结束服刑出狱时仍然会偏执,而且还因坐牢的经验而深感不满。

建议对话取代法律对付

此外,沙里占(右图)说,其他的种族主义者也会暗地里继续发表意见。

“所以,我们会有这种伪造的和谐。当我们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伊班人与卡达山人高唱《Kumbaya》歌颂一起和平生活时,实则我们之中有一些极端分子。”

“由于他们无法发声,没有人跟他们对话,在现有法律下我们无法看到他们,迟早这会沸腾出来。”

相对下,沙里占说,如果这些偏执狂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就将有足够的人来挑战这些人的看法,而社会则会在过程中变得成熟。

应该以其他法令来取代

他指出,煽动法令的问题是,无法在言论自由与维持公共秩序之间找到一个折中点。

不过,他说,其他法令如刑事法令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却足以保障公共秩序,避免一些人发表极端言论。

沙里占表示,如果有人认为现有的法令不足够,那么就应该讨论替代法令,如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所建议的法令。

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是由首相纳吉成立,以探讨建议其他法令来取代煽动法令。纳吉在约2年前承诺废除煽动法令,但之后因为右翼组织的抗议,似乎出现改变主意的迹象。

大马回到十六世纪英国

另一名主讲人,即人权促进协会主席古图布(左图,Kuthubul Zaman)则阐述煽动法令的历史。他说,我国使用煽动法令来对付政治异议者,已导致这条法令回到发源地16世纪的英国。

他表示,当时英国仍是君王封建势力至上,而都铎王朝则使用煽动法令来维持统治政权。

他说,英国之后已陆续修改或废除煽动法令的条文,并限制法令中的“煽动”定义必须是足可引起暴动或动荡的煽动动作。

相比之下,古图布说,马来西亚在指责一个人抵触煽动法令时,却不需要证明这个人的动机,或他是否真的引起动荡。

他形容,马来西亚这种做法,就好象回到1606年的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