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毙命于扣留所的谢进利验尸案今天续审,由于死者家属已入禀上诉庭,挑战推事拒绝提供证据笔录和阻止代表律师陈词的裁决,进而要求展延案件。

最终,推事乌玛德威(Umma Devi)同意,展延案件至明年1月21日至23日,以照顾家属的权益和让刚加入旁听的律师公会代表惹迪纳古玛(S.Rethina Kumar)有充裕的时间,获得相关文件。

推事原订今天和明天续审验尸案,引证官和家属代表律师分别是诺法哈娜(Nurfarhana Hashim)和维斯纳登(M.Visvanathan)。

谢进利的母亲林玉碹、叔叔谢有福、姑姑谢丽燕和槟州人民之声秘书处成员王泽钦也到场听审。

谢进利是在2012年8月13日凌晨2点,被指涉嫌偷窃摩托车而遭到警方逮捕。然后,警方于凌晨5点20分发现他在扣留所内死亡。

虽然验尸报告指谢进利死于“上吊窒息”,但家属都感到震惊及不相信,因为谢进利不可能只被扣留5小时就上吊自杀,而且死者精神正常及拥有正当工作。

要求谨慎伸张正义

9月26日,推事拒绝提供证据笔录给维斯纳登,原因是唯独总检察署有权获得相关文件。结果,家属向高庭申请推翻该决定但不果。于是,家属在11月13日入禀上诉庭,再度要求检讨有关决定。

维斯纳登今天在法庭表示,证据笔录有助于他的陈词,以往只要家属律师提出申请,验尸庭都不会拒绝。

“正义不仅要被伸张,也要被看到实现。我们要小心翼翼地监护和主持正义,所以我们希望能展延听审。”

不过,推事乌玛德威表示,她已尽力维护家属的权益,并欢迎律师公会委派代表旁听,而未直接回应维斯纳登。

律师公会临时旁听

由于律师公会临时才委派代表,推事长篇大论地向惹迪纳古玛从头讲解验尸案的来龙去脉,以便后者能够充份掌握案情。

据她披露,验尸案正迈入下半程,17人已供证,仅剩下15人需要上庭(9名由家属律师传召,另外6人为警官和公务员)。

除了准许惹迪纳古玛获得相关文件,她更交代,维斯纳登和诺法哈娜善用这两天,跟惹迪纳古玛分享资料。

有趣的是,推事一度要求绕过维斯纳登,向谢进利的家属讲解增加一名旁听律师的安排,而引起后者的不满。

初步反对史无前例

维斯纳登之后跟家属召开记者会说,验尸庭拒绝家属律师陈词和领取笔录证据的申请,以及总检察署在高庭初步反对他们挑战此决定,均属史无前例。

“总检察署当时提出两项初步反对,第一指我们的申请抵触刑事程序法典第338(1)条文;第二则说,刑事程序法典无条文赋权旁听律师陈词。”

“这是史无无先例的。无论是赵明福或古纳斯加兰(R Gunasegaran)的案件,总检察署都不曾反对,家属律师领取笔录证据和结案前陈词。哥宾星在巫统避雷塔坠落案中也获准陈词,为何谢进利的案件突然改变规则?”

“他们(检方)应支持和乐见我们协助法庭寻找真相,彰显伸张正义的透明度。如今,似乎有所隐瞒及产生一种令人生疑的氛围而不健康。”

厘清4项法律问题

据维斯纳登披露,他共要求上诉庭厘清4项法律问题。

有关问题分别是:有没法律禁止家属在验尸案中获得证据笔录和法庭记录抄本、是否有法律阻止家属代表律师陈词、身为引证官的副检察司应否对他们的(高庭)申请提出初步反对,及刑事程序法典第338条文是否禁止家属获得证据笔录?

“对我们而言,第338条文没有禁止家属获得相关记录。而且刑事程序法典第433条文赋予,任何案件相关者申请资料。”

谢丽燕表示,验尸庭的决定不仅影响谢进利的案件,恐怕也改变未来的验尸案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