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开除发动及参与纠察行动员工的马来亚铁道公司,今日宣布恢复所有员工的职位。

不过,马来亚铁道公司职工会不满,该公司减少那些复职员工的薪水。

复职须签署备忘录

马来亚铁道公司非执行主席纳瓦威(Nawawi Ahmad)今日召开记者会说,这些员工必须事先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

他透露,5名员工已从11月18日开始复职。

“他们在上诉和签署马来亚铁道公司所准备的谅解备忘录后,已经恢复(职位)。”

开除参与纠察员工

这些员工是参与马来亚铁道公司职工会于5月9日发起的纠察行动,以施压表现不佳的主席伊利亚斯(Elias Kadir)辞职。

马来亚铁道公司上个月秋后算帐,开除97名参与纠察行动的员工。

主席坚称纠察违法

伊利亚斯也有出席记者会,他强调,这些员工是因为参与纠察行动才受对付,因此这是违法之举。

“它抵触法律,因此他们接到警告信和被勒令停职。但我不能说明,这涉及什么法令和什么条文。”

无论如何,受询职工会要求他辞职一事,伊利亚斯避而不答。

“我不擅回答媒体的问题,恢复的指示来自董事长。”

复职员工必须减薪

尽管如此,马来亚铁道公司职工会主席阿都拉萨(Abdul Razak Md Hassan)却指控,上述5名复职的员工被减薪。

他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说,这是铁道公司在备忘录中所设下的复职条件。

“职工会所同意的备忘录是双赢的。他们所签署的备忘录必须减薪100令吉至120令吉,这不是我们所同意的。”

纠察行动并无违法

阿都拉萨声称,由于他们参与职工会发起的纠察行动并没违法,因此铁道公司应无条件恢复员工的职位。

他说,既然员工已经认错,加上职工会并没犯错,因此为何要减薪?

他强调,纠察是职工会权利的一部分,并没违反任何法律。

“(《1955年劳工法令》)第4和第5条文阐明,纠察是职工会活动一部分,而阻止纠察行动是怀有恶意的举动。”

阿都拉萨说,若马来亚铁道公司无法解决这个问题,那职工会将继续发动纠察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