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吉打州议会立法,将非穆斯林禁用的伊斯兰字眼增至55个,引起争议之后,远景研究中心联合主席颜炳寿敦促,全国各州政府应该重新检讨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部分伊斯兰字眼的法律。

颜炳寿表示,远景研究中心尊重联邦宪法第11(4)条款及各州宪法禁止其他宗教向穆斯林传教的法律。但是,在多元社会禁止使用伊部分斯兰字眼是不切实际的做法。

“有关禁令只适用于阻止非穆斯林向穆斯林宣传其他宗教,或别有意图的做法;比如,非穆斯林自称为‘haji’,或把非伊斯兰教的宗教膜拜场所称为‘masjid’。”

颜炳寿表示,以笼统的方式禁止使用部分伊斯兰字眼的做法,等同于意图垄断马来语与阿拉伯语词汇的应用,这将使国家沦为国际笑柄。

“国家领袖在高喊促进全民团结时,另一边厢却在不同族群之间竖造更多隔阂族群的围墙。一揽子的伊斯兰字眼禁令,也无疑是在阻碍非穆斯林学习及了解伊斯兰教义。”

州歌含Allah又如何?

吉打州政府是在日前成功获得州立法议会通过修正法案,将非穆斯林禁用的伊斯兰字眼从24个增加至55个后。此项早已存在于各州的禁令,再次引起哗然和热烈的讨论。

颜炳寿表示,没有任何一个群体有权利垄断使用任何语言的特定字眼,尤其是团结国家各族群的马来语的应用。

“试想非穆斯林要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使用像syariah、masjid、surau、ulama、Quran、Haji、solat这些常用马来文字眼?”

“这还不包括如何诵唱那些含有Allah字眼的州歌?此外,有关禁令是否可以实施在非穆斯林身上也是一个问号。”

有鉴于此,远景研究中心认为,各州政府有必要立即检讨全面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部分伊斯兰字眼的做法。

“事实上,也有部分回教学者认为,非穆斯林能够使用 类似Assalamualaikum的阿拉伯文问候祝福语。反之,非穆斯林自由使用伊斯兰字眼作为日常沟通和辨识用途,只会增进各族群同胞之间的融洽和睦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