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认为,保留1948年煽动法令是符合当前局势的正确决定。

他说,鉴于当前言论自由遭到滥用,因此,保留煽动法能遏止人们滥用这项自由。

“在当前言论自由遭滥用的各种情况下,我非常欢迎这项决定。”

“……煽动法令是最适合应对这个情况的法律。”

卡立今天主持大马皇家警察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研讨会后,在记者会这么说。

他是针对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今日在巫统母体大会上宣布,政府将保留1948年煽动法令,惟将提出修正的建议并注入两项新条文强化这个法令一事,这么回应。

纳吉表明,这两项特别的条文旨在保护回教及其他宗教的圣洁,以及提控煽动沙巴及砂拉越退出马来西亚的人士。

改善煽动法令更好

卡立指出,推行多年的煽动法令拥有本身的效力,如果加以改善则更为完善。

询及警方希望应该作出哪些改善?卡立说,最重要的是检控方面,便于警方提控应负上责任的人士。

此外,卡立说,警方也和政府一样,对有大马公民参与恐怖组织和进行武装活动感到担忧,这些人一旦回国恐将对国家带来威胁。

尽管如此,他说,政府拟提呈新法律打击恐怖主义和武装活动的建议,势必能帮助警方加强现有策划,以面对任何可能的情况。

“我们有计划。愿真主保佑,不要担心。然而,我们还需要法律扩大警方的权限采取行动。

“我们正面临恐怖活动,因此,我们需要有专门的法律,应对他们使用各种可能的方法,对国家所造成的威胁。”

他认为,政府也有必要加强现有法律如2012年国安罪行法令(SOSMA)、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和刑事法典,因为这些法令更倾向打击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