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中央与伊党丹州政府今年7月成立中央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在丹州实施伊刑法。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今日说,中央政府将交由丹州政府决定,何时向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马新社》报道,加米尔今日在哥打峇鲁出席活动后,在记者会上说,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是丹州政府的权利,而非技术委员会的权限。

“我们对它(伊刑法私人法案)没有问题,(提呈私人法案)是丹州政府的权利。”

副大臣称进入最后阶段

加米尔说,无论丹州政府决定如何,都必须依照所同意的程序进行。

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玛最近指称,探讨在丹州落实伊刑法的程序已进入尾声,而技术委员会将于12月开会,以向中央与丹州政府建议在明年提呈私人法案。

莫哈末阿玛也说,技术委员会接下来的第3次会议,也将会决定所提呈的私人法案,是要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还是联邦宪法第76(A)条文。

委员会探讨落实伊刑法

加米尔在今年3月27日在国会突然向伊党伸出橄榄枝,表明中央政府愿意与任何有意落实伊刑法的州属合作。

吉兰丹州政府在4月2日对加米尔的建议表示欢迎,并且计划由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相关的私人法案,以让丹州可以落实伊刑法。

丹州伊党政府早在1993年就已经在州议会通过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不过却因为抵触联邦宪法,而多年来不曾执行。伊党在2002年执政登嘉楼州时也同样在议会通过伊刑法,尽管该州政权随后已经重返国阵手中,不过却一直没有被废除。

今年7月,中央与丹州政府成立中央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在丹州落实伊刑法事宜。

伊党原本有意于今年6月所召开的国会提呈一项私人法案,以允许丹州政府实施伊刑法,但随着这个技术委员会的成立,伊党就同意展延提呈,直到技术委员会研究成果出炉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