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肛交案未决定何时下判
联邦法院五司仍在撰写判词
联邦法院目前还在撰写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肛交案最终上诉的判词。
联邦法院目前还在撰写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肛交案最终上诉的判词。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今日告诉《马新社》,在5名法官还未完成撰写判词的工作前,他无法提供一个确切的日期,以说明法庭将在何时下判。
“我们(法官)在完成判词前,我无法说明一个确切的日期,我们还在阅读陈词,在撰写判词前,先让我们读一读(陈词)。”
他说,法官被给予一个合理的时限完成判词,因为每一宗案件都不相同。
最长或需6个月时间
以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负责聆审安华要求撤销鸡奸前助理赛夫的罪名及被判入狱5年的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另4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劳勿斯、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恩邦、苏利雅迪和南利阿里。
也是司法界第一把交椅的阿里芬解释,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标准做法是,在聆审一宗案件后,须在3个月内完成判词。
“但在一些案件,法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需要多一些时间,可能需6个月来完成判词,这胥视案件的复杂程度。”
在经过8天的审讯,联邦法院于11月7日表示将择日针对安华肛交上诉案,做出裁决。
上诉庭宣判罪名成立
法庭原定在10月28日和29日一连两天,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惟双方的陈词冗长,并提出许多案例,一直到拖到11月7日,才完成陈词。
安华的15人律师团是以退休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为首,余者包括已故资深律师加巴星的子女,分别是蓝加巴星、桑吉柯尔及哥宾星。
控方则是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上诉庭在今年3月7日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安华鸡奸罪成立,须入狱5年。
控状指安华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01分至4时30分之间,在武吉白沙罗的一间公寓与其前助理赛夫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笞。
上诉失败将失议员职
如果安华无法上诉得直,他将失去担任人民公正党峇东埔区国会议员的资格,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款,如果一名国会议员被判监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失去议员资格。
控方也提出反上诉要求增加安华的刑期,前提是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判决,这项上诉才会被聆审。
这是安华第二次面对鸡奸或肛交指控。
根据安华第一次面对的控状,他于1994年鸡奸司机阿兹占的罪名成立,在2000年8月8日于高庭被判坐牢9年。
安华的另4项贪污指控于1999年4月4日在高庭被判罪成,须坐牢6年,高庭当时谕令安华的贪污罪服刑期满后,才进入鸡奸罪的刑期。
不过,贪污罪成的安华在经过6年的铁窗生活后,联邦法院于2004年9月2日以2对1的大多数裁决,撤销安华鸡奸阿兹占的入狱刑罚,并将安华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