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校招牌须添加爪夷文?
甲州董联会拒服无理指示
在马六甲州政府大力推广使用爪夷文之际,该州董联会指称,甲州教育局要求州内所有华校,必须在学校招牌上添加爪夷文。
甲州董联会主席杨应俊今日发文告,附上甲州教育局发给州内所有学校校长的通告,要求所有学校必须“执行爪夷文”(melaksanakan tulisan jawi)。
在马六甲州政府大力推广使用爪夷文之际,该州董联会指称,甲州教育局要求州内所有华校,必须在学校招牌上添加爪夷文。
甲州董联会主席杨应俊今日发文告,附上甲州教育局发给州内所有学校校长的通告,要求所有学校必须“执行爪夷文”(melaksanakan tulisan jawi)。
杨应俊指称,甲州教育局此举是要求华小在学校招牌上增添爪夷文,因此他促所有华校拒绝理会这项指示。
要求学校使用爪夷文
这份志期2014年11月2日的通告,署名是甲州教育局伊斯兰教育部主任阿末哈米兹(Ahmad Hamizi Abu Hassan)。
通告指出,甲州政府与大马甲州艺术机构(ISMMA)在所有中央与州政府机构、高等学府与学校,进行了推介与执行爪夷文仪式(Majlis Perasmian Tulisan Jawi dan Pelaksaan Tulisan)。
“基于此,您必须在使用马来文同时,一并使用爪夷文,以达到甲州政府提升马来文(罗马字母与爪夷文)国文地位的要求。”
通告指出,甲州教育局将从2015年2月1日开始,评估州内学校的爪夷文使用。
促拒“无理无法”指示
不过,杨应俊却指称,本身接获一些华小董事的投诉,指甲州教育局是要求华校在学校招牌上添加爪夷文。
但他强调,学校产业属于董事会主权,学校招牌已有国文,加上爪夷文并非宪法规定官文。
因此,他促甲州教育局,勿任意对华校校长发出“无理无法”的敏感指令。
“特此呼吁州内全体董家协关注,团结—致,坚定卫权,不必理会上述指示。”
《当今大马》已联络上甲州教育局的相关官员,惟对方拒绝在今天回应此事,反促记者明日再拨电询问。
规定招牌须有爪夷文
甲州政府自今年开始大力推广使用爪夷文。今年初,州政府就指示,所有商店招牌与广告,必须添加爪夷文。
据媒体上个月报道,在马六甲拉也(Melaka Raya)的数个路牌,已更换了写有爪夷文及国文的路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