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否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等40个字眼,虽然招致巫青团举报,但获得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声援。

安华指林冠英并未做错或犯法,其言论不算对伊斯兰不敬。

安华说,林冠英谈及“阿拉”字眼的言论可从两个角度看待,即国际上宗教司与宗教学者的看法,另一个角度则是法律角度。

没有对伊斯兰不敬

从宗教司角度审视林冠英言论,安华认为,林冠英有权利发表此番言论,且其言论不算犯法,也没有说错,因为林冠英与国际宗教学者、宗教司的立场一致。

“他(在此)是绝对正确的,(我)有很强烈的理由支持他,国际上知名的宗教司与学者也支持非穆斯林可使用‘阿拉’字眼。”

“我捍卫他发言的自由,因我自己也曾说类似的话。”

至于法律角度,安华指称,林冠英仅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发表非穆斯林可以做用“阿拉”字眼,若因此影射后者对伊斯兰不敬,并不公平。

安华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出席本身起诉外交部长阿尼法诽谤案件受询时也说,若由法律角度来看林冠英言论,那宗教当局可以进一步研究此事。

安华指称,民联的立场是允许非穆斯林在严格限制条件下,使用“阿拉”字眼。

林冠英前天否认,槟州政府如马华所言,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等40个字眼。结果,土权及内政部长阿末扎希纷纷批评,林冠英干预伊斯兰教事务,大山脚巫青团领袖甚至针对此报警。

针对柔佛一名天主教神父疑拥有30本印有阿拉字眼的诗集而被捕一事,安华则指称,这些事件已予人当局企图骚扰宗教人士与团体的印象,这对社会来说不是好事。

马华指民联通过禁令

另一方面,马华中委兼槟州联委会署理主席陈德钦揶揄,就算林冠英拥有再好的口才也掰不下去,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槟州千真万确是在民联管治下通过禁非穆斯林使用40个字眼的事实。

“槟州政府是在2010年通过伊斯兰行政法,阐明非穆斯林禁止使用的字眼从4个增加至40个,而当时槟州已由民联执政。究竟是林冠英贵人事忙而善忘,还是要马华做代罪羔羊,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

他补充,林冠英现在为撇开责任,指国阵巫统报警是政治陷害,并企图通过玩弄字眼来转移视线,也只是故弄玄虚的政治把戏。林冠英做贼喊抓贼的做法,让人感到不解。在其执政下通过的法案,如今却要第三者来承担错误的做法,简直荒谬之极。

他也炮轰林冠英再开口谩骂别人之前,先搞清楚状况,不要把其所犯下的错误都推卸在别人身上。

“不过,我们要搞清楚,整件事并非马华或巫统刻意挑起的,而是网络媒体相继报导林冠英于上周五发表允许非穆斯林在槟城使用‘阿拉’字眼。”

“目前摆在事实的是在林冠英执政槟州后,才通过禁非穆斯林使用的40个字眼,包括‘阿拉’,责任自然是由槟州民联政府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