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首长林冠英表示,愿意会晤槟州宗教司(Mufti)磋商阿拉字眼的课题,唯槟政府的立场是《2004年伊斯兰行政法令》及法规对非穆斯林毫无约束力。

“我不觉得,见他有什么问题,我经常跟他碰面,根本不成课题。”

“他们可以解释,但这(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是目前的法律地位。”

法规涵盖非穆斯林?

《马新社》昨天报导,槟州宗教司万沙林(Wan Salim Wan Mohd Noor,右图)希望会见林冠英,讨论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事宜,因为此事已引起穆斯林的不安。

他说,既然法规理事会(Majlis Fatwa)宪报禁止穆斯林使用“阿拉”等40个字眼,有关禁令就不只针对穆斯林,而包括非穆斯林,因为已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

针对此,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反驳说,法规绝不可能涵盖非穆斯林。

“否则,我们(非穆斯林)将不准喝酒,甚至有权获得分配天课。所以,伊斯兰法规对非教徒无约束力是公认的事。”

巫统举报马华才对

针对大山脚巫青团和巫统甲抛峇底区部先后举报他干预伊斯兰教,林冠英表示,至今仍未接受警方传召录口供。

“如果要,他们应先给我书面通知。”

不过,他觉得,马华才是巫统应该举报的对象,因为马华要求废除《2004年伊斯兰行政法令》,反观他不曾提出此要求或干预伊斯兰教,只说此法令对非穆斯林无效。

“我没鼓吹废除,为何却怪罪?”

巫统举报马华才对

林冠英表示,《2004年伊斯兰行政法令》是国阵执政时期通过的法令,内容包括设立州伊斯兰理事会等。因此,马华马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要求废除该法令,意味要废除州伊斯兰理事会。

“这是很严重的事,也明显干预伊斯兰教事务。为何巫统不投诉?这简直是虚伪的伪君子。”

他接着批评,亲国阵的媒体没刊登郑联科的要求和他的完整声明。

“为什么要令我遭受仇视和威胁?为何不举报他(郑联科)企图废除伊斯兰理事会的要求?我只是根据法律触及非穆斯林的课题,这样也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