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伊斯兰党拟议在吉兰丹州议会寻求通过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后,民政党已成立律师团研究和阻止任何尝试实行伊刑法,并蔑视联邦宪法者。

民政党主席马袖强说,民政党坚决反对实行伊斯兰刑事法,原因是其违宪和具有歧视,会瓦解国家的基本基础,并直接威胁马来西亚作为世俗国的地位。

他今日发文告说,国家的刑法必须维持世俗,无论宗教背景,公平应用于所有马来西亚人,在多元宗教社会中实行以宗教为基础的刑法是错误和危险,伊斯兰刑事法在马来西亚根本不可行。

挑战民联阐明立场

他挑战民联领袖阐明立场,停止在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上发表模棱两可和矛盾的说辞。

他提醒国阵和各成员党必须继续秉持中庸和包容,保护所有国民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推动社会平等。

根据报道,伊斯兰党领导的吉兰丹州政府将于12月29日召开特别州议会提呈2项私人法案,以寻求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I(2014年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