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再次为吉兰丹伊刑法爆发内讧,伊斯兰党宗教师理事会宣传主任凯鲁丁阿曼(Mohd Khairuddin Aman Razali at-Takiri)指责行动党,不停质疑伊党捍卫丹州伊刑法的做法,犹如企图破坏民联之间的关系。

他形容行动党的做法“非常不良和不当”,并要求行动党尊重伊党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而且行动党的做法犹如给予巫统及国阵喘息的空间。

民联合作共识

凯鲁丁也是瓜拉尼鲁斯(Kuala Nerus)国会议员,他说,民联三党的共识,是对抗国阵政府不利人民的不当政策。

“一些可以妥协的政策,已经根据福利国和全民公正国家的概念,列入大选共同宣言。”

“与此同时,各党尊重彼此的不同政策与斗争,这是民联的共识基础。”

“我希望行动党领袖在发表文告,特别是有关伊党政策时,必须更加有礼貌。在这种情况下,伊党领导层及党员将无可避免的反驳。”

不能讨价还价

他强调,捍卫伊刑法刑事法是伊党所不能讨价还价的部分斗争,早在民联于2008年成立前,已经分别于1993年及2002年在吉兰丹与登嘉楼立法。

他说,伊党有权利在这两个州属的伊斯兰法庭,只向穆斯林推行伊斯兰刑事法,除非非穆斯林也要求在他们身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