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AWER)透露,根据它所执行的民意调查,全国有六成民众认为政府有在袒护独立发电商。

该组织也敦促政府尽速在明年之前妥善处理两座发电厂延迟竣工的问题,以保护人民的利益。

这两座发电厂包括马拉科夫的丹绒宾(Tanjung Bin)煤电厂,以及一个大马发展公司的东宜麦(Jiamh East)煤电厂。

它敦促政府撤回一马公司的合同,并警告,若政府执意批准东宜麦电厂延后竣工,也没有要求一马公司负责所造成的额外发电成本,则决策官员应自掏腰包埋单,绝不能让人民来承担后果。

雪隆森不满人数最高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在今天文告指出,其执行的全国能源安全调查发现,全国有60.09%人民认为政府袒护独立发电商;相反地,只有39.91%的人民抱持不同的看法。

“吉隆坡有高达85.86%的人民认为政府有在袒护独立发电商,紧接是森美兰(79.28%)和雪兰莪(78.62%)。相反地,布城有高达81.25%的人民认为政府没有袒护独立发电商,紧接是砂拉越(59.87%)和彭亨(58.22%)。”

调查也发现,在大部分(66.47%)受访者眼里,政府在电供课题上最重要的角色乃确保低廉的电费。

其余的角色依序是:确保全国电供持续(24.26%)、确保工业区电供稳定与持续(7.56%)以及确保城市地区电供稳定持续(1.71%)。

吁政府正视两项问题

基于这项调查结果,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要求政府正视两项问题:

(1)中央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以证明它公正地颁发发电厂工程,同时确保仅选取有能力和高效成本(competent and cost effective)的竞标者?

(2)中央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以确保电费价格是低廉、合理和可负担的(affordable)?

延竣将带来额外成本

针对丹绒宾煤电厂延后竣工的问题,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要求政府解释,为何这个发电厂的竣工将延后6至12个月。

它也质问,“为什么要对执法机构(能源委员会)隐瞒工程出了问题的消息,而且还隐瞒了一段很长的时间(足以迎来一头健康的小象来到这世上)呢?”

该组织表示,根据其模拟研究,一旦这座1000兆瓦的煤电厂工程延竣6个月,则将带来额外3亿2197万令吉的燃料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将转嫁到电费。

“若中央政府诚心要证明给人民知道中央政府并没有袒护独立发电商,那么中央政府一定要确保马拉科夫承担所有由于丹绒宾煤电厂延竣而造成的额外发电成本。间接地,这也有助于中央政府制定低廉、合理和可负担的电费价格。”

促取消一马公司合同

就一马公司东宜麦煤电厂延竣的问题,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认为,该公司在标得合同之后就申请延竣的做法,显示它无能。

该组织表示,中央政府目前有三种妥善解决这次问题的选择,而第一个选择是:取消给一马公司的合同,重新公开招标。

它补充,若真的重新招标,则政府应该选择兴建施工期较短,只需32至36个月的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厂,以确保电供安全。煤电厂的兴建期是4年。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也指出,取消合同能“杀一儆百”,提醒一众发电公司,他们有责在限期内完成工程,否则继续要为无能付出代价,受到严惩。

或承担一切额外成本

该组织提供政府的第二个选择是,确保一马公司承担所有工程延竣所造成的额外发电成本。

它解释,若中央政府批准一马公司东宜麦电厂延迟竣工,则必须延长部分已退役或将退役的旧天然气发电厂的购电协议。

“由于这些旧发电厂的发电效率(generation efficiency)比新发电厂的发电效率来的低,因此这些旧发电厂将使用更多的燃料来发电。这将造成燃料成本上涨,继而对电费价格造成更大的影响。”

“为什么人民和工商业者须支付这些额外的发电成本呢?人民和工商业者并没有要求一马公司延迟完成建造东宜麦煤电厂啊!”

或官员自掏腰包埋单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提出的第三个选择是,由批准延竣的内阁成员和能源部高官来承担额外的发电成本。

“中央政府可以批准一马公司的申请(东宜麦煤电厂延迟竣工),以及对一马公司实施每1000兆瓦只罚1亿0800万令吉的顶限罚款(capped penalty)。”

该组织补充,但是,扣除顶限罚款(1亿0800万令吉)后剩余的额外发电成本须由内阁成员、能源部的部长和高官们,以及能源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们和高官们来支付。

“他们大可使用他们的储蓄和退休金来支付这些额外的燃料成本。若他们没有足够的钱,他们大可向家人和亲戚朋友求助。总而言之,不可转嫁无谓的额外发电成本入人民和工商业者的电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