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总监卡查里阿末(Khazali Ahmad)今日否认,中央政府拟向大桥使用者 征收6%消费税

他今日发文告,驳斥槟州首长林冠英。他否认政府撤销大桥的消费税豁免地位,因此中央政府向大桥征收6%消费税一说不成立。

“关税局未曾发出任何官方声明,撤销上述消费税的豁免。”

“根据2014年消费税(豁免物品)指令,收费大道是包括桥梁,而这项其服务是豁免消费税。”

林冠英拟致函反对

根据林冠英说法,原本大道和桥梁均获豁免消费税,但关税局在上个月的汇报会披露,政府已撤销大桥的豁免。

他还指称,受影响的大桥,包括槟城两座大桥、新柔长堤,以及新柔第二大桥。

因此,他说,槟政府将致函中央政府,要求重新将桥梁过路费纳入豁免消费税的清单内。

槟城大桥目前的汽车和的士收费为7令吉,摩哆车则收费1令吉40分。

苏丹阿都哈林大桥(第二大桥)的过路费相对贵,普通汽车和的士的收费为8令吉50仙,摩哆车骑士则须支付1令吉7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