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不满选委会拒绝接见
揭2003年选区重划听巫统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拒绝就选区划分一事会见公民社会组织掀起反弹。净选盟谴责阿都阿兹态度高傲,并揭露选委会在2003年重划选区时涉嫌违反联邦宪法。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拒绝就选区划分一事会见公民社会组织掀起反弹。净选盟谴责阿都阿兹态度高傲,并揭露选委会在2003年重划选区时涉嫌违反联邦宪法。
《马来西亚内幕者》昨日报道,阿都阿兹说,选委会不会就选区划分工作会见净选盟等非政府组织,反而只会见州与地方政府。
对此,净选盟今日发文告批评阿都阿兹态度高傲,并指这种选择性偏袒特定政党的态度,也是净选盟不断要求他下台的原因。
“联邦宪法第114(2)条文阐明选委会取得‘公众信任’的重要,而这也是国家元首委任他们的唯一明确标准。这种信任只能通过持续接洽公民社会而取得。”
“阿都阿兹的固执态度,包括选区划分程序的不透明及不负责任做法,排除公民社会,甚至(槟)州政府,却选择性接洽特定政党,是净选盟多次要求他及其他委员辞职的原因。”
划分选区不符合宪法
净选盟进一步指责,选委会于2003年和2005年的选区划分时,并没遵守联邦宪法第13附录。
它指出,根据2003年4月3日提呈国会的选区划分报告,选委会考量巫统地方领袖的反对意见,惟根据联邦宪法第13附录,只有州政府、地方政府、100人或以上的选民,才能反对选区划分。
它继指,当国阵基于政治目的,而反对选区划分时,选委会认同这些反对,并为他们提出符合联邦宪法的反对理由。
“选委会不曾为其明目张胆违反联邦宪法的做法道歉,也不曾承诺不会再这么做。”
净选盟促阿都阿兹应在划分选区期间,主动和专业地接洽所有利益相关者,并公开接受反对和举办听证会时间表。
国会修宪后才可增席
同时,选委会也强调,选委会不能抢夺国会的权力,通过重划选区来增加国会议席。
“如果这种事情再发生,我们会挑战选委会的做法是否依据联邦宪法。选委会无权增加议席。”
它建议,增加议席的工作应交由一个国会特委会来决定,而只有在国会接受特委会增加议席的建议并修改宪法后,选委会才能依据已经增加的议席来划分选区。
“如果这种特委会没成立,那选委会应该根据联邦宪法第46条文阐明的222个国会议席,来划分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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