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吉兰丹在本月29日召开州议会,不到一个星期,民联三党中央领导层迄今不但未获得丹州伊刑法的修正草案,甚至对其内容一无所知。

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证实,民联秘书处上周二已致函给丹州政府,要求获得伊刑法修正案副本,惟丹州政府迄今没有回应。

“民联秘书处上周二已致函,但我们到今天也没有拿到草案。我今天会跟进此事,再发一封正式公函给该党。”

与此同时,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同样证实,行动党迄今不知道伊刑法修正案的详情。

一个星期尚未拿到草案

吉兰丹将在12月29日举行特别州议会,以寻求将伊斯兰刑事法带上国会。丹州政府届时将提呈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二(2014年修正案)。

在新闻出街后的2天,民联正式致函向丹州政府了解详情。

无论如何,拉菲兹不愿猜测,为何丹州政府花了一周,还无法将草案副本传给他们。

“当一切风平静时,挑起事端是没有意义的。”

玛夫兹亦不知草案内容

令人更惊讶的是,就连伊斯兰党宣传主任玛夫兹今日也召开记者会称,他对这份伊刑法修正案内容,一无所知。

玛夫兹认为,丹州政府应举行汇报会,向各政党汇报此事。

民行促公正党拟清楚立场

民联在2008年大选后成军,并在去年全国大选获得逾51%选票。不过,在大选后,伊党两度挑起丹州落实伊刑法的课题,考验民联关系。

行动党与伊斯兰党立场南辕北辙,夹在中间的公正党则强调伊刑法并非民联共同立场,却被批立场模糊。

陆兆福在电访中点出,不管是公正党或是民联,在伊刑法与民联的大方向必须有清晰的立场。

“我们明白,公正党无法像行动党一样,在伊刑法上拥有清晰的立场。它必须谨慎处理,并取得平衡,否则会招致反弹。”

立场暖昧伊党有恃无恐

不过,陆兆福批评民联与公正党,在处理伊刑法事宜上采取“拖”字诀。

“其实,此事不应该再拖下去,到了某个阶段总得有所决定,须有清楚的立场。”

他指出,行动党要求民联与公正党就其大方向,包括伊刑法拟出清楚立场。

陆兆福表示,若民联与公正党继续暖昧不明,这将向伊党的保守势力传达一种伊党“不可或缺”、公正党不敢说不的讯息,令伊党保守势力有恃无恐推动伊刑法。

陆兆福放话,若丹州通过修法,伊党国会议员以私人法案的方式将伊刑法带上国会寻求通过,那等同跨过行动党的底线,这恐成为分裂民联的导火线。

称陆兆福有权发表看法

此外,拉菲兹透过电访时回应表示,上述属于陆兆福的看法,后者有权提出其见解。

当询及公正党在伊刑法的立场时,拉菲兹说,公正党必须在研究丹州伊刑法的修正草案后,才发表声明。

“这就是我们的立场,我们要先看修正案内容,我想,先看草案内容是公平的。”

公正党政治局在前日(21日)的会议,曾讨论议伊刑法课题。

“我想,我们不大可能在未来1至2周内,发表文告(回应伊刑事)。”

他指出,公正常不能单凭丹州正副大臣之前的对外声明,就对伊刑法修正发表回应,以免衍生事端。

例常会议为何小题大作

拉菲兹强调,公正党的政治局会议仅是每周例常会议,领袖在会议上讨论国家大事,因此没有任何大惊小怪之处,而会议上探讨伊刑法也仅属“内部商议” 。

当询及这是否棘手议题时,拉菲兹答说,伊刑法一直是伊党的议程,过去也曾挑起此事,已成为政治的一部分,民联过去既能跨过这一道坎,相信这一回也不例外。

他指出,最重要的是,民联必须维持其内部协商程序的架构。

两党如夫妻不可能分裂

至于玛夫兹则有信心,伊党与行动党在民联架构内仍可继续合作,丹州推行伊刑法的议题不可能令民联分裂,因为两党此前在伊刑法的立场便是异中求同。

玛夫兹也将伊党与行动党的关系,形容为产生歧见的夫妻。

“我并不认为伊刑法将分裂民联,因为我们此前已达致异中求同的共识,即伊党同意、行动党不同意,伊党尊重(行动党)。”

“因此,不会有分裂的,我们就像夫妻般,丈夫爱咖哩汤,但妻子就煮小辣椒椰汁。虽有歧见,但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

当询及伊党是否愿意将伊刑法修正草案内容交给民联友党时,玛夫则说,这交由丹州政府决定。

“我们就交给州政府(决定),这可以透过内部管道进行,但须有临时禁令(embargo)原则 ,就由州政府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