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阿都哈林大桥(槟二桥)引桥坍塌案承包商昨天认罪,被罚款数万令吉,唯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不满,法庭对于夺命的人为疏忽从轻发落。

“我很遗憾,地庭轻判第二大桥的2间承包公司。”

各罚5万和3万元

槟二桥位于峇都茅的引桥于去年6月6日突然坍塌,压毁一辆路经的轿车而夺走司机达祖丁(Tajuddin Zainal Abidin)的生命。结果,人力资源部提控两家承包引桥3A配套工程的公司:Cergas Murni有限公司和Giga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

案件原定明年1月27日开审,但两家公司代表昨天在庭上认罪,各罚款5万令吉及3万5000令吉。

在修改控状下,Cergas Murni有限公司被控没采取安全措施保护非职员安全,而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

维持控状的Giga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则被控,触犯同一项法令的第15(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促永久列黑名单

沈志勤今天发文告说,两家公司面对的惩罚过度轻微,无法还案件死者达祖丁一个合理的公道。

“自从丧失丈夫和父亲后,达祖丁的家属一直都活在苦难中。”

他觉得,检方应针对刑罚向高庭提出上诉。加重刑罚,有助于警戒其它承包商施工时加倍认真。

“此外,工程部应采取行动,将有关公司和其董事永久列入黑名单。至今,工程部只是封杀该公司6个月,而不足以对承包商发挥威慑作用。”

公布报告防重犯

另一方面,沈志勤表示,引桥探讨的祸因在案发18个月后仍然成谜,死者家属和二桥使用者依然搞不清楚引桥为什么坍塌。

因此,他呼吁,职业安全与卫生局(DOSH)总监莫达慕斯里(Mohtar Musri)解密调查报告,给予死者家属交代和释怀。更重要是,有关报告可作为建筑业未来的案例研究,避免重蹈覆撤。

他不忘批评,第二大桥有限公司至今没有为上述事件承担责任,其管理层也没有像捷运公司首席执行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为双溪毛糯捷运工地发生坍塌意外引咎辞职。

“这就捷运公司跟第二大桥有限公司在问责上的差别。民众尊重高度问责的企业,我希望,第二大桥公司能公布,他们采取了什么问责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