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学者卡欣阿末(Kassim Ahmad)挑战联邦直辖区宗教局非法逮捕及提控他的行动触礁,其司法审核申请今早遭到吉隆坡高庭驳回。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斯玛比(Asmabi Mohamad)在裁决时劝告卡欣阿末,可转向伊斯兰上诉庭申请司法审核,因为该庭可聆审伊斯兰戒律的争议。

“他应该去那个平台,因为在那里的第233及234条文下,可聆审伊斯兰戒律。”

“这个法庭无法为卡欣提供他所寻求的司法判决。”

法官表示,在199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下,伊斯兰高庭及伊斯兰上诉庭拥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力。

无论如何,她谕令卡欣阿末无需支付任何堂费,但表示卡欣阿末可针对逮捕违宪及其他民事侵犯,提出民事诉讼。

被控污蔑伊斯兰

卡欣阿末 已年届82岁,他早前因在布城出席首要领导基金会主办的“卡信阿末思想研讨会:一个回顾”上批评国内的宗教师群体,以及提出一些反圣训的言论,引起穆斯林党团批评。

他较后被控上布城伊斯兰高庭,在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联邦直辖区)第7(b)及第9条文下,面对两项污蔑伊斯兰的控状。

卡欣阿末较后向吉隆坡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要求高庭检讨宗教局官员强行闯入他位于吉打的住家,搜索及充公他所出版的刊物,并把他押到吉隆坡的决定。

他也要求高庭撤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检控组对他的提控,要求高庭宣判宗教局和检控组的行为违宪。

法官阿斯玛比认为,第7及第9条文下有关伊斯兰戒律的罪行,应该是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不应由民事法庭去审理。

律师申请暂缓令

卡欣阿末的代表律师罗斯里达兰今日也即刻向法庭申请暂缓令,因为伊斯兰高庭已择定1月14日聆审卡欣阿末的控状。

不过,高级联邦律师麦莎拉(Maisarah Jauhari)表示,对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才能申请暂缓令,因此反对对方律师提出的口头申请。

法官阿斯玛比较后择定1月12日(下周一)聆审卡欣阿末的暂缓令申请。

再益反驳法官说法

另外,曾经掌管法律事务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今日也有出庭听审。他认为,民事高庭法官不应该说民事法庭没有司法方案(remedy)。

他说,根据自己所知,只有一个法庭系统可聆审这项司法检讨,即民事法庭。

他形容,国家的司法系统已呈乱象,因此他对于今日的裁决并不感到惊讶。

‎“伊斯兰法庭是属于下级法庭,这是等级最低的。一名在民事法庭(高庭)的法官,不应该说那儿没有方案,根本没这一回事。”

“若你据实论点来撤销申请,那没问题。但在这个国家,没有其他法庭高于民事法庭。除了民事法庭,没有人可以寻得司法方案。”

无论如何,法官阿斯玛比并没有裁决,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前往卡欣阿末位于吉打居林的住家逮捕后者的行为是否违宪。

不过再益认为,在联邦宪法争议上,只有民事法庭可裁决,而非伊斯兰法庭。

卡欣将提出上诉

另外,卡欣阿末在庭外向媒体表示,将针对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我没有对此裁决感到失望,因为我是一名斗士,我为正义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