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兹旺终于携带儿子现身
联邦法院暂缓高庭归还令
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兴都妇女蒂琶的改教前夫伊兹旺(Izwan Abdullah),暂缓执行芙蓉高庭所发出的归还令(recovery order)。
联邦法院也同意,暂缓芙蓉高庭将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的决定。
这意味着,伊兹旺成功暂时保住6岁儿子,而蒂琶则保有9岁女儿。
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兴都妇女蒂琶的改教前夫伊兹旺(Izwan Abdullah),暂缓执行芙蓉高庭所发出的归还令(recovery order)。
联邦法院也同意,暂缓芙蓉高庭将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的决定。
这意味着,伊兹旺成功暂时保住6岁儿子,而蒂琶则保有9岁女儿。
法官要案件尽早听审
之前从蒂琶手中强行拐走儿子的伊兹旺,今日应法院的命令,将儿子带上联邦法院。
伊兹旺今早9点半左右,将孩子带到司法宫并走入法庭内,以聆听联邦法院的审讯。
这名孩子身穿白色线条上衣及牛仔裤。头戴宋谷的伊兹旺,也为孩子戴上一顶宋谷。
西马大法官祖基菲里(Zulkefli Ahmad Makinudin)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负责听审此案,其他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 Hamid Embong)、法官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法官阿班迪阿里(Mohamed Apandi Ali)及扎哈拉(Zaharah Ibrahim)。
联邦法院五司上个月谕令伊兹旺必须把儿子带上庭,否则拒绝聆审其暂缓执行归还令申请。不过,其中一名法官的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里查马拉尊(Richard Malanjum)今日却没参与聆审。
法官祖基菲下令,为了小孩的权益,此案应尽早听审。
允伊兹旺律师的问题
他也同意,听审伊兹旺代表律师哈聂夫(Hanif Khatri Abdullah)提出的问题,主要是重新探讨此前莎玛拉(S Shamala)和苏巴丝妮(R Subashini)等改教争子案的判决。
法官批准审理伊兹旺代表律师哈聂夫提出的2个问题是:
(一) 在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中,伊斯兰法庭或民事高庭所发出的抚养权,其他的法庭是否有权限发出相反的庭令?
(二) 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2条文及第53条文中,在伊斯兰法庭发出抚养权后,是否可同时执行归还令?
由于拥有两个法律制度,民事庭与伊斯兰庭的争议,在大马已是一个长久的拉锯战。
法官拒绝蒂琶律师反对
无论如何,尽管蒂琶代表律师法里(Fahri Azzat)认为法庭的暂缓令仓促并提出抗议,但法官拒绝审理法里的反对。
法里向5名法官表示,尽管芙蓉高庭已把两夫妻的6岁儿子与9岁女儿抚养权判给蒂琶,但伊兹旺却强硬从蒂琶手中抢夺6岁儿子。
不过,法官祖基菲里忽视法里的陈词,维持这项暂缓令,接着祖基菲里说道:“法庭基于孩子的利益,将提早择定聆审日期。”
蒂琶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斯顿(Aston)较后在法庭外告诉媒体,对法官审理庭令时完全没理会他们的陈词的态度,感到惊讶。
两个法庭,两个判决
伊兹旺原名威兰(N Viran),他与蒂琶于2003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不过,伊兹旺最后改信伊斯兰教,更在蒂琶不知情下,也将两名孩子的宗教改为伊斯兰教。
2012年9月19日,芙蓉伊斯兰高庭宣判,伊兹旺获得两名孩子抚养权。
然而,芙蓉高庭却于2014年4月7日判决,把两夫妻的6岁儿子与9岁女儿抚养权,判给蒂琶。
从蒂琶手中强行夺儿
伊兹旺却在2日后,即4月9日强行把儿子带走,并致伤蒂琶。
伊兹旺较后向上诉庭上诉,但遭到上诉庭在上个月驳回。
由于伊兹旺强行带走未成年的儿子,法庭也谕令伊兹旺归还儿子。
尽管如此,上诉庭允许伊兹旺,在3个月期限内执行归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