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批评雪州宗教局(JAIS)布道文把遮羞与强奸牵扯一起,警方传召槟州行政议员章瑛,在今日傍晚6点半到大山脚的柏达镇警局录口供。

章瑛掌管槟州青年及体育、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事务,她也是槟州妇女发展机构主席。

她原本安排今午1点在光大录口供,但现身的警员临时变卦,未当场录口供而另约其它时间。

冠英:行政议会力挺

来自槟州警察总部的哈山助理警监和另一名警员,于中午12点多抵达光大28楼。下午1点19分,章瑛在代表律师李凯陪同下会晤他们,唯两名警员在1点24分就离开。

当时,大约有20名槟州妇女发展机构的职员、非政府组织代表和数名州议员,站在房外为章瑛打气。

槟首长林冠英在另一场记者会上力挺章瑛。他说,章瑛只是针对强奸案提出观点,从未反对女穆斯林的遮羞行为,毕竟那是信仰宗教的权利。而且,章瑛是评论妇女和强奸课题,不是对抗宗教局。

因此,他说,槟州行政议会将支持和捍卫面对调查的章瑛。

当成政治工作的风险

受询为何警方突然取消录口供,章瑛事后解释,有关警员其实只是被指示,前来跟她安排录口供的时间。

“他们要求,我在今天内到某个警局录取口供,我会给予合作。”

至于为何不坚持在光大录口供,李凯说,既然章瑛已准备配合,不需要为彼此制造麻烦。

章瑛表示,马来西亚的政治工作者其中一个风险是,必须面对警方的调查,但她会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务,绝不会受到影响。

把强奸案归咎受害者

章瑛日前发文告批评,雪州宗教局上周五(6日)在一篇题目为“裸露的身体:在自由及尊严之间”的布道文,发表具偏见并误导群众的言论,将性侵归咎于受害者。

“在这篇布道文中,雪州宗教局指穆斯林女性应该遮掩其身躯以避免被精神上或肢体上的骚扰、免去被冤枉、免去邪恶的凝视及免去坏事的发生。同时可以避免强奸、非法的性行为、乱伦或通奸事件的发生。”

她觉得,该篇布道文具误导性、不负责任、不尊重女性同时歧视女性。而且,不仅无法支援性侵受害者,甚至将责任推给受害者。

结果,全国总警长卡立昨晚在推特留言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调查有关言论。

根据该条文,任何人若在宗教方面引起破坏和谐、团结、敌对情绪、相互厌恶、伤害感受的事情都是一项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