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总检察署外聘成为肛交案主控官的莫哈末沙菲宜律师,在案件结束后仍持续不断接受媒体访问,批评案中被告安华,引发在野党的不满。

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今日促请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表态,当一名犯人被判入狱后,主控官是否可继续批评或攻击该犯人。

他要求阿都干尼回应,这是否已成为总检察署新的作业方式,继续批评与攻击一名已经被判罪成和坐牢服刑的人?

“难道他在提控、将(犯人)入罪和上手铐,再把他们送进监牢后,可继续公开地围剿,完全没有给他们机会来自辩?”

“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对我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总检察署已经过火,不符合一名检控官在法律与道德上的应有行为。”

是否授权攻击安华?

哥宾星也是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以及安华的代表律师。他发文告表示,联邦宪法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就只是提控而已。

“身为一名国会议员,我一定要谴责总检察长任何压迫或构成滥权的行为。没有一个人可如此高昂的攻击那些不能为自己辩护的人。”

他列出3道问题,要求阿都干尼回应:

(一)在联邦法院将安华定罪后,他是否有授权刊登任何攻击及嘲笑安华的声明?

(二)总检察长在一宗刑事案中发给一名私人律师的委任状(fiat),是否允许有关律师在案件结束后仍可继续代表发言?

(三)在案件结束后,继续攻击一名已被定罪的人,难道不是滥用总检察长的权力吗?这不管是亲自或透过代表或授权给某个人。

律师公会应表立场

他说,阿都干尼必须决定,他是否想把国内刑事法带往另一个不同的境界。

哥宾星也呼吁大马律师公会,对此事表达立场。

“我们现在必须清楚规定,律师公会成员受邀参与检控时的行为标准,因为这会影响律师公会的形象,以及对律师的道德期望。”

他也促请阿都干尼,劝告沙菲宜闭嘴,不要再批评或攻击安华,否则这对总检察署是一个羞耻。

沙菲宜连续接受专访

联邦法院五司是在周二驳斥安华肛交案牵涉政治阴谋,以及辩方针对DNA证据的疑点,维持安华的有罪判决及坐牢5年的刑罚。

沙菲宜当天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批评安华,选择在被告栏内拒绝接受交叉盘问,同时也不敢像赛夫般在国内与麦加清真寺作宣誓。

他连日来也接受主流媒体的专访,继续指责安华确曾犯下肛交罪,并且不公平地指责司法和政府。

沙菲宜的评论引起争议,包括律师公会前主席 安美嘉 指,沙菲宜批评与嘲讽一名没有机会捍卫自己的犯人,是前所未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