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寻求特赦难关重重
尽管安华家属最后一刻 寻求国家元首特赦 ,以赦免肛交案5年监禁的刑罚,但一名资深律师警告,现有特赦程序可能不利于安华,其家属极可能无功而返。
尽管安华家属最后一刻 寻求国家元首特赦 ,以赦免肛交案5年监禁的刑罚,但一名资深律师警告,现有特赦程序可能不利于安华,其家属极可能无功而返。
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表示,一旦进入寻求特赦的阶段,谈的不再是法律争议,而是特赦局的同情。
获释关键在于同情
安华家属是基于审判不公,错判安华入狱而要求统治者特赦安华。
拉古纳表示,“在特赦局(Pardons Board),审判不公或不可接受的证据等一切已不再重要。”
“这跟同情有关,你(须)谈的是某个人的健康问题、老迈等。
“你基本上等于说,‘好的,我被定罪。对不起,请原谅我吧’。”
“这强烈意味着承认罪名。”
拉古纳坦言,国内没有一套获得统治者特赦的统计数据,但一般上只有死刑犯才会寻求特赦。
“这种情况下,一旦成功获得特赦,原本的死刑就会改为终生监禁。”
拉古纳也表示,没有硬性规定,该由谁代表囚犯申请特赦。
“这可以是律师或囚犯家属申请,在此案上,只要安华对寻求特赦没有异议,它是有效的。”
宽赦局内不乏政敌
根据《联邦宪法》第41条款,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的成员计有国家元首阿都哈林、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以及3名由国家元首委任而非遴选的委员。
拉古纳不忘提醒,“这3名委员,是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所委任。”
首相纳吉与东姑安南属于安华的政敌,两人分别是巫统主席与总秘书。
不但如此,当肛交案原告赛夫报案指控遭到安华性侵后,安华于3天后,即2008年7月1日报警举报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与时任总警长慕沙哈山,在1998年鸡奸案中捏造假证据。
总检长负责给意见
拉古纳点出,总检察长在特赦局的角色,是对司法相关事宜提供意见。
联邦宪法第42(8)阐述,以国家元首为首的特赦局,针对呈至该局的证据,“将考量由总检察长提呈的任何书面看法(written opinion)。”
不但如此,拉古纳表示,国家元首在特赦与否方面没有否决权,也无法引领特赦程序。
“国家元首受到限制,这不由得陛下决定(是否特赦),这是特赦局的决定。”
宽赦局不常开会
虽然在牢内的安华迫不及待特赦局的决定,惟拉古纳表示,现年67岁的安华可能需要苦等,因为特赦局不常开会,而且不能强制它开会。
这是有例可循,法庭在审理轰动一时的莫娜(Mona Fandey)谋杀案曾设下此先例。当时,被控共谋杀害的朱莱米(Juraimi Hassan),乃莫娜丈夫的助理。
高庭当时阐明,不能挑战特赦程序,因为它是在法律审讯落幕后才开始进行。
拉古纳表示,“没有时限,该委会往往一年也不会召开一次会议。”
他补充,由于缺乏申请特赦或决定的记录,因此难以比较。
“我们鲜少听到申请特赦的结果,通常那些获得特赦者遭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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