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国会无关元首特赦
安华律师批评内长卸责
刊载: Mar 3, 2015 9:43 AM | 更新: Mar 3, 2015 12:27 PM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代表律师批评,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推卸责任,以等待国家元首对安华家人申请特赦的结果为由,来回应安华申请在3月9日出席国会会议事宜。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代表律师批评,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推卸责任,以等待国家元首对安华家人申请特赦的结果为由,来回应安华申请在3月9日出席国会会议事宜。
安华律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发表文告说,对阿末扎希声称特赦局、总检察长与议长有权决定安华是否可以出席议会,表示惊讶。
他们指出,身为安华的律师,他们早在2月25日致函给阿末扎希,要求批准安华出席国会会议,但是内长却选择透过媒体回应。
监狱局总监有权决定
他们表示,内长的言论显然违反了1995年监狱法令,因为批准安华离开监狱前往国会,并非议长、总检察长或特赦局的权限或责任。
“只有监狱局总监有权批准安华离开监狱出席国会。1995年监狱局法令第31条文清楚阐明,总监在有理的情况下,有权下令囚犯被带往任何地方。”
他们指出,监狱局隶属内政部长的管辖,因此毫无疑问的,阿末扎希拥有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安华出席国会会议。
他们批评,阿末扎希搬出特赦局为挡箭牌,因为无论安华是否获得特赦,与这名峇东埔区国会议员是否获准出席国会,属于两回事。
因此,他们呼吁阿末扎希与政府,尊重国会和民主制度,批准安华出席3月9日至4月9日的国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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