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伊刑法非民联共同纲领
阿兹敏促伊党不必急于落实
刊载: Mar 17, 2015 7:17 PM | 更新: Mar 17, 2015 9:02 PM
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说,落实伊斯兰教刑事法并非民联的共同政策纲领,因此伊斯兰党主导的吉兰丹州 政府无需急于落实伊刑法。
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说,落实伊斯兰教刑事法并非民联的共同政策纲领,因此伊斯兰党主导的吉兰丹州政府无需急于落实伊刑法。
他说,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及伊斯兰党所同意的共同政策纲领,包括经济、教育及保安课题,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也于 2010年发表同样立场。
他今天在沙亚南对记者说:“哈迪阿旺曾公开指出,落实伊刑法并非紧急事项,这并不代表我们(公正党)拒绝伊刑法,只是因为这并非我们的共同政策纲领。”
“民联同意,为了人民福利,必须先以经济、教育及保安政策为主,如果获得优先处理,我相信伊刑法课题可以妥善解决。”
尊重丹州政府提呈法案
不过,阿兹敏说,公正党仍尊重伊斯兰党明天在丹州议会中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以在丹州落实伊教刑事法的决定。
他说,身为穆斯林,他不会拒绝伊刑法或任何可兰经记载的法律,他也将这个立场告诉盟友。
阿兹敏也是雪兰莪州务大臣及鹅唛区国会议员,他提醒民联盟友未来决定任何事项之前,先在民联领导理事会中获得同意。
他说,提呈上述修正法案是修正1993年时通过的法案,当时民联尚未成立。
“这项法案有4处要修正,我们尊重丹州政府在1993年前所做的修正,不过以后,任何建议都必须获得民联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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