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开明派出现不同意见
玛夫兹促火箭尊重丹民主
丹州政府明日将向丹州议会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这个备受争议的法案不但动摇伊党与民联友党的合作,也导致伊党开明派领袖之间出现不同的声音。
丹州政府明日将向丹州议会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这个备受争议的法案不但动摇伊党与民联友党的合作,也导致伊党开明派领袖之间出现不同的声音。
伊党宣传主任玛夫兹今日发表声明,捍卫丹州政府坚持修正伊刑法的决定。
他促请行动党,必须尊重丹州的民主程序。
他说,虽然巫统支持这项修正案,但这不代表伊党与巫统会组成联合政府。
“丹州人民从1990年至2015年,这25年来给予伊党委托,以执政丹州的愿望与期许,必须受到尊重。”
盼民联不会破裂
同时,两名伊党国会议员也与玛夫兹遥相呼应。他们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向民联盟党发出最后的请求,不要因为丹州政府明日提呈修正法案,就使民联走向破裂。
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右图)表示,尽管行动党坚决反对这项法案,但在少过24小时的情况下,伊党现在已没时间,在最后一分钟修改法案。
“这只是一个修正法案,为何要那么喧闹?”
道北国会议员卡玛鲁丁(Kamaruddin Jaafar)也有出席记者会。卡立沙末与玛鲁丁都是伊党开明派中委。
须了解特殊情况
卡立沙末也声称,这项修正案并不等同于丹州政府将实施伊刑法,反而只是要使“坏的伊刑法”变成“好的伊刑法”。
他说,丹州的政治与人民是独特的,所以只有丹州人民可以判断,州政府的行动是否合理。
“丹州的情况是特独特的,甚至连巫统也支持这些修改。我们促请民联了解丹州的特殊情况。”
应专注灾后重建
无论如何,另一名开明派中委姆加希(左图)则发文告说,这个修正案不是人民所期望的事情。
他引述默迪卡民调中心 研究 指出,84%吉兰丹人民希望,州政府可专注在水灾灾后重建工作。
他点出,根据伊斯兰法律,政府应优先关注涉及公共利益课题。
“丹州政府必须关注选民的声音。他们担忧,丹州议会专注其他事项,而这可能影响他们的命运。”
已向民联呈草案
伊党与行动党因伊刑法课题僵持不下,也多番隔空喊话,行动党至今仍坚持反对立场。
尽管伊党已在上周四(12日)的民联领导层理事会议中,向民联盟党提呈伊刑法修正案的草案,但行动党在会议中对草案表达不满,开腔要求伊党 修改草案内容 后,再次呈上会议。
行动党早前也多番警告,若伊党执意提呈伊刑法草案,将导致民联破裂。
行动方略促辩论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表示,丹州伊刑法修正法案与联邦宪法有矛盾,因此此事应在国会辩论。
“除了立法过程,我们也呼吁,进行一个关于伊刑法的公开讨论或辩论。”
该联盟表示,由于伊刑法的落实将影响大马所有人民,因此所有大马人都应该参与讨论。
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的组织成员包括,伊斯兰复兴阵线、公平圣战组织、伊斯兰姐妹会及大马人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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