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案国阵不会下指示
沙里尔:议员凭良心投票
刊载: Mar 18, 2015 5:21 PM | 更新: Mar 20, 2015 2:12 PM
伊党吉兰丹州政府今日在丹州议会动议修改伊刑事法,倘若修正案通过,预料就会呈上国会。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沙里尔(Sharir Samad)认为,国阵应该不会强制议员如何投票。
晚上7点50分更新
伊党吉兰丹州政府今日在丹州议会动议修改伊刑事法,倘若修正案通过,预料就会呈上国会。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沙里尔(Sharir Samad)认为,国阵应该不会强制议员如何投票。
沙里尔也是新山国会议员。他在国会受访时表示,倘若国会就伊刑事法案投票,国阵议员应该会遵循自身“良心”投票。
“我认为,(国阵将)不会指示你应如何投票,它应是良心投票。”
“我不能想象国阵说,因为你是国阵议员,即便你不是穆斯林,也需要支持。”
“最妥当的就是良心票……国会议员应获允以自己的良心行动。”
单靠伊党本身无法通过
我国国会共有222名议员。伊党若要国会通过伊刑法私人法案,须获得简单多数支持。
伊党拥有21名国会议员,单靠本身无法通过伊刑法。
其民联友党行动党素来强烈反对丹州落实伊刑法,坚持这是违反《联邦宪法》和不适用于马来西亚多元社会。
公正党则指出,与其推动伊刑法,伊党更应专注社会公正与财富平等等课题。
虽然丹州议会将在明日才投票表决伊刑法修正案,但巫统州议员今日在丹州议会内辩论时,已 表态支持 《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
这让人关注,拥有88名国会议员的巫统,会否在伊党向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时,投下支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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