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撤销赔偿廿万予旺阿末
末沙布和慕斯达法上诉遭驳
刊载: Mar 18, 2015 7:15 PM | 更新: Feb 13, 2016 2:02 PM
上诉庭今日驳回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和总秘书慕斯达法阿里,要求撤销高庭谕令他们支付20万令吉给选举委员会前副主席旺阿末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今日驳回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和总秘书慕斯达法阿里,要求撤销高庭谕令他们支付20万令吉给选举委员会前副主席旺阿末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法官林玉兰、瓦尔斯和依德鲁斯,一致驳回上诉人指旺阿末不能起诉他们,因为他(旺阿末)是公务员的论点。
林玉兰指出,旺阿末是以个人身分,起诉末沙布和慕斯达法阿里。
她说,上诉人没有经过适当的查证,就出自恶意的发表言论。
她也谕令他们支付1万令吉堂费。
身份证计划文章构诽谤
旺阿末是在2013年3月7日入禀诉讼,起诉这两名伊党领袖,他指2013年1月29日出版的《哈拉卡》,根据他们两人的访问撰写成文,这篇间接提到“沙巴身分证计划”的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末沙布和慕斯达法在抗辩书指出,作为公务员的旺阿末,他是受到公众的检视。
高庭在去年3月20日裁定旺阿末胜诉,并谕令末沙布和慕斯达法赔偿20万令吉的损失。
上诉人的代表律师是阿兹哈纳,旺阿末的律师哈法利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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