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发言不应受检控
人权委会批警方违反原则
刊载: Mar 19, 2015 11:33 AM | 更新: Mar 19, 2015 11:37 AM
大马人权委员会批评警方违反国会特权原则,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在议会厅内辩论的国会议员。
大马人权委员会批评警方违反国会特权原则,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在议会厅内辩论的国会议员。
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哈斯米发表文告表示,该委员会已多次关注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的行动,包括在2014年对付一名在州议会发言的州议员。
因此,他促请执法当局尊重国州议员所拥有的特权。
“国会民主党关键在于,国会议员获得保障,以便在议会内不偏不倚的代表人民发言。”
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日前遭到警方逮捕和扣留过夜。根据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解释,努鲁依莎是因为两起事件遭到警方逮捕,并在煽动法令下协助调查。
这分别是3月7日的“抗争到底”联盟集会,以及在国会发表藐视言论,指责司法制度出卖灵魂给恶魔。
国会言论不应受检控
哈斯米指出,国会内的言论自由不应该受到检控或成为刑事罪。
他说,国会议员在议会的言论享有特权,但不能触及联邦宪法第63(4)及72(4)条文规定的事项,因此当局必须考量议会常规的规定,才给予合适的惩戒。
“无论如何,国会内的言论自由,必须受到维护。”
他说,国会议员特权不是充作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所有公民的利益,因此国会必须扮演保护所有人民基本权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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