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逾越民联共同纲领
霹民联促领导速开会解决
随着公正党与行动党拒绝支持伊党伊刑法后,以伊党章卡遮令州议员尼查为首霹州民联也指出,伊刑法已逾越民联共同纲领,并促民联领导层理事会尽早解决此事。
随着公正党与行动党拒绝支持伊党伊刑法后,以伊党章卡遮令州议员尼查为首霹州民联也指出,伊刑法已逾越民联共同纲领,并促民联领导层理事会尽早解决此事。
霹州民联领导层理事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昨日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一致议决,丹州议会所通过的伊刑法修正案,已经逾越民联共同纲领。
它强调,任何法案必须先提呈至民联领导层理事会,以讨论及获得批准。
“基于捍卫‘宪法治国’及国家原则的大前提,伊斯兰刑事法在霹雳州并非课题。同时若民联在霹雳州组成政府,霹雳州民联誓言将继续捍卫联邦宪法的精神,以维护种族与宗教的和谐。”
促民联领导尽快开会
对此,霹州民联敦促民联领导层理事会,尽快开会解决《2015年(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及在国会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所引发的问题,并发表联合声明。
“霹雳州民联领导层理事会承诺,将会在透明、公正、廉洁、福利州及负责任的基础上执政霹雳州,并且强调所有推行的政策都必须获得三党,即伊斯兰党、行动党及公正党的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尼查也是前霹州大臣。除了尼查,这份文告的签署人是霹州公正党署理主席英然,及霹州行动党主席倪可敏。
公正党行动党不支持
上周四,丹州议会通过《2015年(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
接着,伊党主席兼马江国会议员哈迪阿旺(左图)向国会议程私人法案,以盼国会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为丹州推行伊刑法扫除最后一道障碍。
昨日,公正党宣布,由于伊党“单方面”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因此该党不会支持这项法案。
同时,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也炮轰,哈迪阿旺没与民联讨论,就擅自提呈私人法案,是背信弃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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