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驳斥行动党两名议员对其新闻来源的质疑,并表示该报日前封面报道“首相纳吉已发出国阵联合声明反对伊刑法”属于独家新闻。

“刘镇东及邹宇晖若不知什么是‘独家新闻’,以及记者拥有保护新闻来源的责任,建议去上一堂新闻课。”

国阵迄今仍未对吉兰丹伊刑法表态,但《星洲日报》上周六却封面报道纳吉已发出国阵联合声明反对伊刑法,引起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刘镇东与美律州议员邹宇晖的疑问。

这两名议员昨日向《星洲日报》发出公开信 ,询问有关纳吉声明的出处。

根据身份内容决定

除此之外,《星洲日报》也反驳,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责该报丑化他的罪名是莫须有的。

该报声称,它在处理各政党文告时,通常会根据发言者的身份、其内容的重要性及相关版位的大小来决定新闻长短。

根据《星洲日报》引述林冠英说,如果《星洲日报》和英文《星报》在吉兰丹伊刑法课题上的立场,是要漂白和丑化他和民主行动党,应该光明正大的进行,不要偷偷摸摸。

根据报道,林冠英是批评上述两份报章,未刊登他评论马华伊刑法及政策组主任颜炳寿和蔡细历有关伊刑法的言论。

根据该报引述林冠英说,蔡细历在《当今大马》作出的“不能只针对行动党,也要针对巫统”的言论,没有在有关报章刊登,令他感到遗憾。

报道也引述林冠英说,上述情况是他发的文告没有全文刊登,而另一方的文告却全文刊登。

华文报丑化行动党

报道也引述林冠英说,不刊登他的言论是《星洲日报》的策略,《星洲日报》要天天轰他是该报的权利,而《星洲日报》记者轰他也是该报记者的权利。

报道引述林冠英说,记者写这些新闻有新闻自由的立场,而他已接受一个事实,即华文报会丑化他和行动党。

不过,《星洲日报》编辑回应林冠英的批评说:“不理是林冠英或蔡细历的新闻,在当天都已被删短,以容纳更多新闻,不过,林冠英的新闻还是比蔡细历长。”

“林冠英的新闻显著刊在一个版头,蔡细历则是刊在一个角落,因此,林冠英指责《星洲日报》丑化他的罪名是莫须有的,应该向《星洲日报》抗议者是蔡细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