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森州抗辩跨性人案
唯沙菲宜否认反同性恋
虽然代表森美兰州政府在跨性人案件中提出上诉,但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表示,本身并非反对跨性别群体,并自称有一些相熟的同事和亲戚也是同性恋者。
虽然代表森美兰州政府在跨性人案件中提出上诉,但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表示,本身并非反对跨性别群体,并自称有一些相熟的同事和亲戚也是同性恋者。
他表示,他代表森州政府抗辩,是因为他担心有朝一日,女人可能会领导男人进行祈祷仪式。
“这个裁决的影响是,如果根据这样的诠释,按照宪法,其危险性是,一名穆斯林女子可以上法庭问道:‘为何我们只允许男子成为清真寺宗教师?’”
同事与亲戚是同性恋者
根据《马来邮报》网站报道,沙菲宜昨晚出席一场活动时说:“如果你以为我是反同性恋,那你就错了。因为我有3个亲戚是男同性恋者。”
“大约40至60%我相处的人,通过我妻子的工作,我在剧场接触的人,都是男同性恋者。这些都是我的同事。”
沙菲宜的妻子莎贝拉是一名戏剧导演兼演员。
上诉庭允许男扮女装
3名跨性人祖再里(Muhamad Juzaili Mohamad Khamis)、苏库(Syukor Jani)与费鲁(Wan Fairol Wan Ismail)于2010年遭森州宗教局逮捕,并在1992年森美兰州伊斯兰刑事法律第66条文被控上伊斯兰法庭。
森州伊斯兰法第66条文禁止男扮女装。
他们于2011年入禀司法检讨挑战这项伊斯兰法律,并把森州政府、森州宗教局与总监、伊斯兰法执法与检控单位主任列为答辩人。
芙蓉高庭于2012年10月裁决,第66条文符合宪法;高庭也裁决,他们生为男人,且是穆斯林,须遵守伊斯兰教义。
不过,他们在败诉后,向上诉庭上诉,并在去年11月7日上诉得直。上诉庭宣判,允许患上“性别认同障碍”的穆斯林男性打扮成女性。
联邦法院批准森美兰州政府上诉,让后者挑战上诉庭有利跨性人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