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水公司否认趁消费税起价
澄清中央政府批准时机使然
槟城水费涨价与消费税同步落实的,引发外界质疑有意图转移视线之嫌。但槟州供水机构今天否认这样的揣测,澄清选在4月1日涨价,乃中央政府批准的时机使然。
槟州供水机构暨槟州供水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员杰瑟尼表示,4月1日起落实水供新收费率,完全是基于中央政府批准的时间,并根据联邦法律刊登宪报而致。
槟城水费涨价与消费税同步落实的,引发外界质疑有意图转移视线之嫌。但槟州供水机构今天否认这样的揣测,澄清选在4月1日涨价,乃中央政府批准的时机使然。
槟州供水机构暨槟州供水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员杰瑟尼表示,4月1日起落实水供新收费率,完全是基于中央政府批准的时间,并根据联邦法律刊登宪报而致。
“我们要重申,2015年新收费率是经过联邦政府所批准,也符合2006年水供服务业法令的规定。”
赶不及在2月执行
杰瑟尼在文告中列出批准涨水费的时间顺序说,槟州供水机构去年7月30日提交一份调整水费建议书给联邦政府。结果,国家水务委员会在今年2月13日的信函中说,能源、绿色科技与水务部已答应,槟州新水费率从2月15日生效。
“基于时间紧凑,我们无法在2月15日执行新收费率,因为我们需要根据适当的程序和做准备。”
“况且,从2月19日开始就是农历新年。”
“所以,我们在3月19日正式向民众宣布,4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费率。”
抨巫青团指控误导
杰瑟尼表示,部分网络媒体及报章报导槟州巫青团的指控,即新收费率的执行日期隐秘、偷偷摸摸及暗中进行。但这些指控其实都是误导、不真实及毫无根据。
“新收费率是在透明的操作下执行。事实上,我们早在去年4月15日,即一年前已宣布有必要重新调整收费。”
“但是,基于联邦政府2月15日的批准时机和刊登宪报的问题,新收费率在4月1日才能执行。”
槟州巫青团日前加入马华的行列,质问槟州政府为何违反民联的竞选宣言和政策纲领,而允许槟州供水机构调高水费。槟州巫青团团长拉菲查(Rafizal Abdul Rahim)指出,新水费生效日刚好与消费税的实行落在同一天,显示槟州政府试图藉全国忙于监督各项物品和服务的价格来分散注意力。
不能跟消费费相比
另一方面,杰瑟尼表示,新水供收费率无法跟影响100%我国人民的消费税相提并论。
“调整水费是为了减少用水的用水需求管理措施,以避免在气候变化的时候面对配水。”
“而且,槟州47.7%的家庭用户不会受到新水费的影响,因为每个月使用最少用水(0至2万公升)的基本收费率并没有改变。另外27.9%的家庭用户每月只是多付不超过60仙,而不是每样产品或服务都征收6%。”
“因此,槟州每月使用不超过3万5000公升用水的75.3%家庭用户,将继续因大马最低的水供收费率而获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