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为避免消费者混淆
拟给商家暂发服务费证书
刊载: Apr 7, 2015 5:36 PM | 更新: Apr 7, 2015 5:45 PM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建议发出特别证书给餐馆和酒店,以让它们征收服务费。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建议发出特别证书给餐馆和酒店,以让它们征收服务费。
贸消部长哈山马力指出,在4月1日落实消费税后,这张证书是一项暂时措施,以确保可在接下来采取长期的解决方案。
他说,怀有不满情绪的消费人对被迫支付含消费税的服务费,感到混淆。
业者需在店内张贴证书
哈山马力 (右图)今日在沙亚南对记者说,“当我们发出这张证书,就表示消费人了解到他们除了需支付消费税,也需付服务费,业者一定要在他们的营业场所张贴这张证书。”
他指出,餐馆和酒店业者必需通知贸消部,以取得有关的特别证书继续征收服务费。
他说,贸消部也将研究服务费在我国的落实情况,因为没有特别的法律可管制它,并认为必需制定新法令,以在日后照顾消费人及业者的利益。
他指出,这张证书也可让消费人更容易的做出选择,以决定是否要光顾征收服务费的餐馆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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